袁野漫畫。
配置入學裝備 先簽借款合同
孩子“負債”上大學
本報訊(記者孫明鑫、實習生 潘志英) 大學眼瞅就要開學了,家住皇姑區華山路的高妍的女兒給媽媽列了一份“入學裝備”清單:筆記本、照相機、手機、MP5、手表、掌上游戲機……高妍突發奇想,把這些物品寫進了“借款合同”,讓孩子簽字,并放貸給孩子購買入學裝備。“戴爾筆記本4199元、佳能照相機2850元、三星手機3500元。”在高妍女兒最后確定的采購單上,記者看到,采購裝備僅此三項,比原來的清單“精簡”了許多,與其他同學的“五大件”、“三小樣”相比,也算是比較“寒酸”的了。
“孩子一聽說要借款購買,還要簽字畫押,馬上就不干了,表示有些東西等開學后用生活費中節省下來的錢再買。”高妍說。
“以后總有她成家立業的一天,應該盡早讓她知道錢要算計著花。”為此,高妍在合同上羅列了若干條款,其中有,“所貸款項在大學期間需還款三分之一,其可為大學兼職收入,可為平日消費節儉所得。”“剩余款項畢業后分十次償還,并計全部利息所得。”
之所以這樣規定,高妍解釋道,要通過這些條款,鼓勵女兒在大學期間從事些社會活動,以便更早地融入社會。“萬元的入學裝備其實我承擔得起,我們更看重這份‘合同’的象征意義。”高妍感嘆,父母的付出是永遠不求回報的,也沒指望她長大后還錢,通過這事能讓孩子明白錢不能瞎花就算達到目的了。
記者感言
為“胡鬧”叫好
開學季歷來是個“燒錢季”。這位母親的做法看似“胡鬧”,但鬧得有理,順應趨勢。
讓孩子生活好些,父母給予支持,這無可厚非。而這位母親的做法讓我們清楚地看到,父母的支持不應助長學生消費奢侈之風。在物欲橫流的社會,大學生的控制力很薄弱,“胡鬧”之術可以委婉地讓孩子知道取舍,明白消費不應攀比,量力而行。從這一點來看,我們應為這次“胡鬧”叫好。
(孫明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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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