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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單位要設1名住房公積金協管員
原標題:單位要設1名住房公積金協管員
東南網8月21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鮑娜)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近日下發通知,要求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應設立住房公積金協管員,協助職工辦理公積金的相關業務。
通知要求,住房公積金協管員原則上由各單位的財務人員兼任,有條件的單位可設專職。各單位要盡快推薦人選,填報《廈門市住房公積金協管員基本信息表》,并于8月31日前交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歸集管理科(地址:思明區蓮岳路156-158號松柏大廈1402室)。
單位住房公積金協管員的職責主要有五項內容:(一)負責向本單位職工宣傳住房公積金政策;(二)負責辦理本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的有關業務,做好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賬戶設立、匯(補)繳、封存、托管、年度基數核定、繳存比例調整申請、信息變更、賬戶注銷等工作;(三)受托或協助單位職工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四)負責或協助管理中心調解本單位的住房公積金糾紛;(五)及時反映單位及職工對住房公積金工作的意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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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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