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根據福安市政府頒布通告,從9月1日起,福安市區全面禁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簡稱“超標車”)。屆時,工商部門將對電動自行車銷售商進行嚴格監管,采取強化日常管控、專項整治及聯合執法等多種形式,對市中心城區電動自行車的銷售開展規范管理,對違法銷售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據工商部門統計,目前福安市區登記注冊的電動自行車銷售商共有23家,銷售品牌涉及綠源、立馬、愛瑪、新日等幾十個國內知名品牌,均普遍存在銷售“超標車”的行為。
為加強宣傳和引導,穩步推進電動自行車的規范管理,福安市公安局聯合工商局、質監局、國稅局于8月9日召集城區23家電動自行車銷售商召開會議,要求電動自行車銷售商做好不合格產品封存、清退的工作準備,9月1日起將不得銷售“超標車”,否則將依照《產品質量法》進行處理。
根據福安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福安市規范中心城區電動自行車管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福安市工商局制定《福安市中心城區電動自行車銷售市場整治工作方案》、《福安市中心城區電動自行車銷售備案制度》。將對電動自行車銷售商進行排查摸底、登記造冊和銷售主體資格審查,督促銷售商對不合格產品進行封存、清退;依法對無照經營的銷售進行查處取締;對銷售不符合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等規定要求的電動自行車銷售商,按照《產品質量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責令停止銷售,并處以罰款或者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依法吊銷營業執照;對銷售未列入“電動自行車目錄”的電動自行車實施監督管理,督促銷售商及時向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申請目錄登記。
福安市工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對于庫存的超標電動自行車,建議銷售企業可采用退還原生產企業或其他適合的方式進行處理,禁止繼續銷售。而市民在選購電動車時,要注意看清產品標志、相關配件和說明書是否齊全。
警方提醒市民,9月1日之后購買的超標電動車無法上牌,請市民不要再購買。9月1日之后,如市民發現福安市區電動車銷售店有繼續銷售“超標車”,請撥打舉報電話:12315,相關部門將給予整治。
新聞鏈接
發票、合格證丟失 電動車如何掛牌?
寧德網消息(記者 梁榮) 8月9日,福安市政府正式對外發出通告,告知市民9月1日起所有電動自行車需要掛牌上路。但有些市民的購車發票及車輛合格證早已丟失,遇到這樣的情況該如何掛牌?
對此疑問,福安市公安局韓陽派出所相關負責人解釋,只要銷售企業未停業或注銷,都要到銷售企業補開發票。遇到拒不開具或有償開具貨物銷售發票問題,可向市國稅局投訴。投訴電話:0593-6816137、0593-6816125。
2013年9月1日前已經購買的電動自行車,若購車發票遺失的,可以憑銷售企業銷售發票存根聯復印件(加蓋銷售企業印章);若購車時銷售企業只開具收款收據的須前往該銷售企業補開銷售發票。
如果合格證遺失的,可憑同車型合格證復印件辦理登記上牌。
另外,如果原銷售企業已停業(以工商部門提供的注銷企業花名冊為準)的電動車車主可到登記點(大修廠)領取填寫《電動自行車歸屬證明》及《無法提供合法來歷證明電動自行車情況說明書》,并到社區或者所在單位蓋章證明,以上兩張表格可以當做來歷憑證辦理上牌。(梁榮 曾祖強)
![]() |
![]() |
責任編輯:陳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