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廟自養能力差 不鼓勵再收養
不過,盡管會盡力幫扶收養小孩的寺廟,采訪中,說到寺廟收養,各部門態度均相對謹慎。泉州市民政局相關人士指出,必須承認,寺廟的硬件條件方面,有些寺廟條件并不好,甚至存在安全隱患,孤兒們生活條件堪憂。
泉州市民宗局宗教一科肖科長介紹,許多尼姑庵住持自身知識結構不足,寺廟場所的安全性達不到收養條件。比如,因為知識結構的不足,就不一定能保障孩子們完成九年義務教育,甚至有可能出現類似去年底發生的石獅華林寺清華姑事件,用簡單而粗暴的教育方式對待孩子。加上遇到戶口遲辦時,一時無法辦理社保、醫保等,不利于這些孩子們的成長。
肖科長還說,在日常管理中,他們擔憂,寺廟本身自養能力差,借由收養的小孩,有借此斂財行為。此前,就曾有公安部門在給孩子們上戶口時發現,部分小孩有多個戶口,“一人多戶騙低?!爆F象。
今年5月,民政部等國家7部委聯合下發《關于進一步做好棄嬰相關工作的通知》,其中,就宗教界收留棄嬰現象,《通知》這樣描述,將由民政部、國家宗教事務局在調研基礎上,另行制定相關意見,加強引導,規范管理。條件成熟的,由地方民政部門與同級宗教事務部門提出穩妥處理意見,先行一步。
肖科長說,不管怎樣,目前寺廟機構收養小孩仍沒有具體可實施的法律依據。因而,除了摸查全市寺廟收養小孩現狀外,他們建議各地宗教場所依法依規,不要再私自收養。
泉州市民政局相關科室負責人也表示,目前,泉州市民政局的要求是,所有寺廟不允許收養新的孤兒,若發現孤兒應立即報警,由公安機關來處理。
兩種模式出路
政府有效引導 財政購買服務
福建全省征意見 規范寺廟收養
民間力量“合情合理卻不合法”,寺廟收養出路如何?兩種模式,值得探討。
2009年初,泉州市首家以民間組織形式開設的、針對流浪兒童的非營利性慈善機構“泉源少兒培育之家”誕生。凡是經泉州市救助站救助,但短期內找不到父母無法送返回家的流浪兒,都由“泉源”接收并提供長期救助服務,包括所需的資金。目前,該機構大約收留了近百名流浪兒童。
采訪中,有專家提出,像泉州這樣與香港NGO合作,由對方提供服務和資金支持的模式,在國內流浪兒童救助領域可以說是一枝獨秀,復制空間或許不大,但棄嬰收養這方面,是否也能探索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來彌補現有體制的不足?
泉州市民宗局宗教一科肖科長表示,在現有體制還不夠完善的基礎上,他們也在探索更好的解決辦法。比如,泉港區離相寺的模式似乎可作為借鑒。該寺廟由政府支持劃撥一塊土地,由其捐建場所,作為今后收養小孩和孤寡老人所用。
說到未來的管理模式,肖科長建議,寺廟可以為政府分擔部分收養孤兒的責任,但主要還是由民政部門管理,宗教部門在資金上作支持,鼓勵、組織義工去獻愛心,可能會得到更好的社會效果。對此,他們將協調當地民宗部門,往這方面發展。
華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陳少牧則認為,寺廟收養小孩的行為,是一種愛的奉獻,值得社會贊揚。但寺廟畢竟受經濟能力、住房條件等因素影響,對收養孩子的培養,包括身心健康、文化教育、未來發展規劃等也都存在很多的問題。在他看來,救助弱勢群體,應該還是政府的責任,政府要足夠重視和投入,由政府來牽頭,來履行責任,使其制度化、法制化。
值得一提的是,在我們調查的尾聲,好消息傳來。本月起,福建省政府辦公廳已在全省各設區市征求相關意見,擬多舉措規范管理寺廟收養小孩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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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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