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7月18日訊(本網記者 顏財斌 實習生 陳松林)昨日上午,網友李同學撥打本網熱線電話表示,自己去年畢業后攜帶學校發的《報到證》到戶籍所在地人事局報到后,今年在福州找到了工作,不知《報到證》要如何處理為妥,處置不當是否會影響到自己工齡及相關社會福利待遇計算問題。對此,福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人事代理部表示,李同學簽完勞動合同后就可以直接攜帶《報到證》到服務中心辦理就業手續和社保即可。
據了解,李同學是2012年7月份畢業的一名本科生,戶口在莆田。畢業后,還沒就業的他就在所在區政府人事局報到,人事局在《報到證》上面蓋了章,寫了日期和“待就業”三個字。之后,李同學的檔案就一直放在海峽人才市場,也沒有去遷動。今年,李同學被福州軟件園錄取并通過了三個月的試用期,因此,他對自己手上那張“待就業”的《報到證》應如何處置產生了疑問。李同學說:“《報到證》是直接將交給用人單位蓋章,還是到人事局辦理需要‘改派’?工齡又是會怎么計算呢,尤其對以后的評職稱是否有影響?”
隨后,記者致電咨詢了福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人事代理部,該科室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李同學簽完勞動合同后就可以直接拿《報到證》到服務中心辦理就業手續和社保。其工齡要從證件辦理后開始計算,而《報到證》最主要的作用是作為用人單位聘用和計算工齡的依據。
據了解,《報到證》分上下兩聯(內容相同),上聯(藍色)由校就業指導中心寄發給畢業生,下聯(白色)則放入學生檔案內(人事檔案屬國家機密,不允許個人持有)。《報到證》的全稱是“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也簡稱“派遣證”),是列入國家計劃內招生的大中專畢業生一種重要標志,由教育部直接印刷,省級高校畢業生就業管理部門單獨簽發,列入國家就業計劃的畢業生才能持有有效報到證件。用人單位以《報到證》為依據,接轉畢業生的人事檔案、接收安排畢業生工作。《報到證》是一個從學生身份轉變為工作者身份的標志性材料,是人事關系正式從學校轉移到就業單位的證明。
![]() |
![]() |
責任編輯:陳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