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住惡狗傷人 應揮三重拳
多位省人大代表和法律專家呼吁出臺《福建省文明養犬條例》
專家建議,盡快實行“養犬登記注冊”,以便監管
東南網7月8日訊(海峽都市報記者 江方方 黃啟鵬 文/圖)市民報警投訴鄰居不文明養狗,卻常遭遇無人出警的尷尬。市場上,仍在公開銷售禁養的烈性犬。監管養犬管理工作的公安、畜牧、工商等各部門,卻“家家有本難念的經”。
連日來,本報的“管住惡狗傷人”系列報道,接到不少福州市民投訴自家小區里有“惡狗”,但一直得不到有效取締。
昨天,記者連線了多位省人大代表和法律專家,對于如何解決養犬管理,他們發表了自己的觀點,并呼吁盡快出臺《福建省文明養犬條例》。而在立法前,專家也建議,作為養犬管理的主管部門,公安部門應聯合多部門,對不文明養犬行為進行處罰和取締。
重拳一:養犬許可登記刻不容緩
“福建省文明養犬條例”暫未列入立法規劃,我省僅廈門給狗“上戶口”
在2010年省十一屆人大三次會議期間,彭超、陳展弘等10位人大代表提出,關于盡快出臺《福建省文明養犬條例》的議案。據了解,該條例曾擬列入2008-2012年五年立法規劃,但最終沒有實現。
彭超是該議案的領頭人,他介紹說:“現在福建省的家犬基本上都是‘黑戶’?!庇浾吡私獾剑壳拔沂≈挥袕B門市在2007年出臺了關于養犬管理的地方性法規——《廈門經濟特區養犬管理辦法》。隨后,廈門市實行對狗“上戶口”的辦法,對轄區的犬只進行規范和統計。廈門市推出養犬管理費的收費標準為,第一年800元/只,第二年起200元/只。管理費包含登記、制證、補證、植芯片、接種疫苗(每年一次)、病(死)犬的無害化處理及流浪犬的處理等。彭超說,福州也曾醞釀給狗“上戶口”,最后卻因各種原因不了了之。
彭超認為,養犬登記注冊,即養犬許可證制度的建立是刻不容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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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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