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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法律修改后明起施行:不贍養老人單位應出面督促
http://www.caoliu14.com?2013-06-30 21:39? 宋寧華?來源:新民晚報
我來說兩句
新《勞動合同法》新《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等明起施行
不贍養老人,單位應出面督促
隨著《勞動合同法》的出臺,大批勞務派遣公司出現,規避法律的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損害了勞動者的利益。從明天(7月1日)起,新《勞動合同法》、新《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等一批法律修改后正式施行,針對現實問題加大力度保護勞動者、老人等權益。
勞務派遣同工同酬
今年7月1日,修改后的勞動合同法正式施行。新《勞動合同法》規定,用工單位應當按照同工同酬原則,對被派遣勞動者與本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
同時,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和與用人單位訂立的勞務派遣協議,載明或者約定的向被派遣勞動者支付的勞動報酬應當符合同工同酬的相應規定。
新增“常回家看看”
修改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將于7月1日起正式實施。在新《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中,新增“常回家看看”等對老年人的利好內容。
新《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18條明確規定,家庭成員應當關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視、冷落老年人,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常回家看看);如贍養人在單位工作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保障贍養人探親休假。
由于“不孝子”不履行贍養義務的情況屢見不鮮,一旦出現這種情況,“清官難斷家務事”,外界又不便介入。針對這一現象,新《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規定:贍養人、扶養人不履行贍養、扶養義務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老年人組織或者贍養人、扶養人所在單位應當督促其履行。(記者宋寧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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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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