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救繼母溺亡也是見義勇為
http://www.caoliu14.com?2013-06-14 15:26? 劉寶慶?來源:四川文明網(wǎng)
我來說兩句
6月11日上午11點多鐘,江蘇泰興市新街鎮(zhèn)杏塘村發(fā)生悲情一幕。一名女子跳河自殺,17歲的繼子小凱下河營救時也沉入河中,兩人不幸雙雙溺亡。母子倆被當?shù)叵啦块T打撈上岸時還抱在一起,見此情形,當?shù)卮迕襁駠u不已,都說這個后媽比親媽還親。(據(jù)6月13日《南京日報》)
養(yǎng)子奮不顧身救繼母,并且獻出了年輕的生命,這樣的壯舉無疑引發(fā)了公眾關(guān)注和唏噓。當記者就此問題咨詢泰州市見義勇為基金會時,相關(guān)人員說,根據(jù)相關(guān)標準,這名少年跳河救繼母的行為,不符合見義勇為的標準。
對少年奮不顧身救繼母的舉動,不能算見義勇為,筆者十分不解,但這位見義勇為基金會的工作人員給出“不符合見義勇為標準”的理由是,見義勇為是指為保護國家、集體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chǎn)安全,不顧個人安危,與正在發(fā)生的違法犯罪作斗爭或者搶險救災的行為。小凱和后媽屬于母子關(guān)系,母親落水,兒子有義務有責任跳河相救,并且小凱已經(jīng)17歲,有一定的行為能力。
這種解釋依據(jù)的是《江蘇省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條例》,在該條例中,見義勇為的構(gòu)成要件中有“他人”,但“他人”的概念沒有明確。所以,才出現(xiàn)了“不符合見義勇為認定”一說,但在筆者看來,小凱的壯舉可以認定為見義勇為。小凱當初救人時,并沒有想到所謂的見義勇為稱號,而是出于本能的一種反應,對小凱見義勇為的認定,不僅是對小凱本人行為的認可,也是弘揚見義勇為精神,更是對時下“后媽與養(yǎng)子關(guān)系”的重新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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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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