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5月31日報道(福建日報記者 閔凌欣)
整治違法過馬路,處罰或是治標之策,重塑規則意識方能治本。為此,福州市此次整治堅持教育與處罰并舉,嚴厲中多了幾分溫情。
主罰“闖王”,教育“隨團團員”
昨日,烏山西路西環中路路口,交通信號燈還未轉綠,一名依姆已沖上斑馬線,七八個人緊隨其后,一輛正準備過街的小車被迫停下,突如其來的人流生生阻斷了車流。
“這種情況如發生在6月1日以后,帶頭闖紅燈的依姆是重點處罰對象。”福州市交巡警支隊大隊長張良勁說,此次整治重點處罰第一個闖紅燈者,按民間說法,叫罰“闖王”,對后面的“隨團團員”以教育引導為主。
對行人、非機動車闖紅燈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依照的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實際上,這幾年福州市始終保持執法的連續性,去年罰處非機動車闖紅燈17萬多起,今年1—4月,罰處4.5萬起。
此次整治,教育與處罰相結合。對違法情節輕微且經現場教育能認識錯誤的,一般給予警告后放行,不予罰款;對違法情節嚴重或經現場教育勸阻后仍不改正的,依法處以罰款;對當場拒繳罰款又不能提供合法身份證明的行人,依法傳喚至派出所審查身份;非機動車駕駛人當場拒繳罰款的,扣留非機動車;無理取鬧、謾罵、糾纏阻礙民警依法執行職務且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處500元以下罰款;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民警執行職務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紅綠燈升級,斑馬線提效
昨日17:30,津泰路仙塔街口,新更換的交通信號燈向路口每個通行方向顯示倒計時。
“以前,倒計時只對一個方向,現在各個方向都有,這樣,開車的人知道什么時候起步,什么時候該停下,過馬路的人也知道怎么掐好時間安全過街,非常好。”行人張先生說。
福州市交巡警支隊科設大隊副大隊長徐志慧說,為配合此次整治,福州市提升完善城區過街設施,提高路口斑馬線通行效率。“尤其是交通信號燈,要確保行人、非機動車有20秒至45秒的過街時間。我們根據每個路口的過街長度和行人行走速度,決定行人過街的基本時間,并多預留5秒,保證紅燈期間等待的行人都可進入人行橫道的配時標準。”
福州現已排查市區307個路口、機動車信號燈3180組、人行橫道信號燈2300組、非機動車信號燈1150組、配套交通標志標線7427處,整改交通標志標線25處,更換非國家標準機動車信號燈2311組、行人交通信號燈1243組、非機動車交通信號燈966組。
“像仙塔街這種新信號燈,去年底已更換218個路口,對預防事故很有效。今年還會在89個路口用上。”徐志慧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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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