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欠賬
車位配比標準,明顯不足
如今的停車位缺口,歷史欠賬也是其中的原因之一。實際上在2003年之前,廈門擁有汽車的家庭還不多,停車并不是個困難的事情,因此車位的價值在當時很低,大量車位滯銷,甚至虧本出售,這使得不少開發商不愿在樓盤中規劃足夠的停車位。另一方面,在2000年前的舊樓盤和舊小區里,大多甚至沒有設地下停車位,一些樓盤僅在一樓設置車庫,目前也大多改成了店面甚至倉庫。
據了解,2005年前,廈門沿用國家建設部、公安部1988年相關文件,規定住宅建筑面積<80平方米按5戶1個車位配備,80-120平方米按3戶1個車位配備,120平方米以上按2戶1個車位配備。2005年,廈門出臺專門的停車設施配建標準,提升寫字樓、餐飲娛樂場所、展覽館等公共場所的車位配比標準。2010年修正的新標準提升住宅車位配比標準,記者從市規劃局了解到,商品住宅建筑面積大于150平方米,按1戶1個車位配備;建筑面積<90平方米,2戶配備1個車位;建筑面積介于90—150平方米之間,1戶的標準車位則為0.8個。
但依近幾年的數據來看,有的家庭甚至需要配置2到3個停車位,最新的車位配比標準恐怕仍然不足。
暗箱操作
打包出售或有貓膩
記者調查發現,在“一位難求”的情況下,一些人或公司手中卻擁有大量停車位,他們獲得停車位的途徑多為兩種,一種是在開發商出售停車位時大量買入;另一種則是在拍賣中拍下。
昨天,記者從中山海景廣場小區的物業了解到,2008年該樓盤開盤后,由開發商組織車位出售,沒賣掉的就打包賣給一外地商人。
另外,記者昨天也從此前一舉買下思東商廈80個停車位的廈門眾億達公司處了解到,80個停車位被打包出售是車位原所有人做出的商業行為,眾億達公司是通過合法的拍賣途徑競拍獲得這被打包賣掉的80個停車位。
而此前媒體曾經報道的廈門自然家園173個車位打包拍賣,原因則是停車位開發商只售不租,且當時的價格高得讓不少業主望而卻步,導致空置率較高,開發商最終進行打包拍賣。
不過,雖然少數人擁有大量停車位的途徑是合法的,但仍有人擔心其中會有“貓膩”。“如果開發商在出售車位時故意抬高價格設置門檻,以便于把車位剩下來用于打包出售或拍賣給一些特定的人或公司呢?”一位市民這樣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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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