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衛生廳、財政廳、民政廳聯合下發了《關于擴大福建省農村居民重大疾病醫療保障范圍的通知》(下簡稱《通知》),決定在我省已經開展兒童先天性心臟病等8類重大疾病保障的基礎上,將急性心肌梗塞、腦梗塞、I型糖尿病、甲亢、肺癌、食道癌、胃癌、結腸癌、直腸癌等9類病種納入農村居民重大疾病醫療保障范圍,使農村居民新農合重大疾病保障范圍擴大到17類病種。
《通知》指出,重大疾病定點救治醫院原則上應選擇具備救治條件、能夠開展即時結算業務的二級及以上醫院,具體醫院由各設區市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指定。同時明確了重大疾病省級定點救治醫院、定額(限額)標準與費用結算標準。
據了解,這9類重大疾病實行定點醫院救治,住院費用定額包干?;颊叻蠗l件,只需向定點醫院自付定額費用的30%,剩余70%由新農合基金統籌支付。農村醫療救助對象僅需支付10%,另外20%由醫療救治基金支付。
據介紹,以甲亢開放手術為例,省級定點醫院定額標準1.7萬元/人次。符合條件的患者要入院時僅需要支付5100元,農村醫療救助對象僅需自付1700元,剩余部分由新農合基金(醫療救助基金)支付。
記者還了解到,糖尿病門診每年限額為4500元。I型糖尿病一般由縣級(二級)醫院作為定點醫療機構。該病實行門診治療,最高限額標準為4500元。費用僅限制于治療所需的混合胰島素和定期門診檢查費用。不包含并發癥的藥品費用和檢查費用,結算時按實際發生的費用進行結算,超出限額標準部分由定點醫院承擔。甲亢藥物治療(門診費用)最高限額3000元/年,包括口服藥物治療的費用、定期檢查費用。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各類疾病的定點醫療組要咨詢當地新農合經辦部門,省級定點醫院以外的醫院定額費用由本地測算后確定,并且其中費用都不包含其他并發癥的治療費用。重大疾病患者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才可列入“大病保障”范圍:患者當年參加新農合并交納參合費用;患者在定點醫療機構就診治療;患者疾病診斷須符合“大病保障”病種范圍;患者按診療規范或臨床路徑就診所發生的住院醫藥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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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