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風4月11日訊(通訊員 劉明輝) 為有效遏制三明市區道路上機動車違法鳴喇叭行為增多勢頭,著力解決好交通噪聲擾民問題,三明市委文明辦、市公安局決定從2013年4月3日至7月2日,在三明市區組織開展為期三個月的“禁鳴喇叭、文明行車”為主題的交通秩序專項整治行動。
三明市開展“禁鳴喇叭 文明行車”交通秩序專項整治行動分為三個階段,每個階段歷時一個月。
第一階段為準備階段,主要工作是掀起宣傳高潮、完善禁鳴標志、研究認定違法鳴喇叭行為的方式和源頭管理措施、做好宣傳勸導。要求市區各級文明單位要結合創建文明城市要求,根據本部門職能將宣傳工作貫穿于整治活動的全過程,使廣大市民明確禁鳴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全面了解機動車噪聲污染的危害,并積極支持整治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公安部門負責對城區禁鳴標志進行全面核查,確保市區各入城口、重點路段(主要是:城區主干道路及學校、醫院、住宅區周邊道路,市民反 響強烈的路段和區域)有明顯的禁鳴標志,增強警示作用。對在禁止機動車鳴喇叭范圍鳴笛的機動車駕駛人進行糾正、教育,并宣傳整治內容,提醒自覺遵守。
第二階段為整治階段,主要任務有:細化整治舉證工作,加大路面管理工作力度和處罰力度。抽調民警和愿參加禁鳴工作人員,對轄區違法鳴喇叭行為進行舉證和查糾。堅持路面執法與典型曝光相結合、堅持依法嚴管與宣傳教育相結合,使市區禁鳴道路上機動車違法鳴喇叭行為減少,全市機動車駕駛人在市區范圍內違法鳴喇叭行為基本消除。在開展禁鳴喇叭工作的同時,重點查糾行人闖紅燈、亂穿馬路,駕駛人開車打電話、抽煙、不按規定系安全帶等不文明交通行為及機動車涉牌涉證和摩托車的顯見性交通違法,全方位開展專項整治。
第三階段為驗收階段。要求各相關部門認真做好專項整治總結工作,提煉典型案例及好經驗、好做法,鞏固發展整治成效,建立 “禁鳴”工作長效管理機制。
這次專項整治,三明市強調思想認識要到位、工作責任要到位、規范執法到位、檢查督促要到位等四點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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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