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今年將啟動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改革后,全市將增加4000多個中級職稱、2000多個高級職稱。福州市政府昨日召開全市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工作部署會議,透露了上述消息。
按照省里統一部署,福州市作為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實際改革試點的具體范圍包括:普通中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工讀學校;市、縣(市、區)教研室、電話教育機構、教育督導機構、校外教育機構等專業技術職務是中小教師系列的事業單位。民辦學校可參照本方案組織參加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
職稱評審嚴格在核定的崗位結構比例內進行,不再進行與崗位聘用相脫離的資格評審。學校要根據教師崗位空缺數量和工作需要,組織競爭推薦,并按一定比例(不超過1:1.5)差額確定推薦評審人選。出現崗位空缺,教師可以跨校評聘,以利于促進人才的合理流動和教育資源的均衡設置。
將改革原中學和小學教師相互獨立的職稱體系
據了解,福州市現有中小學(含幼兒園)教師共47383人,約占全市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才總數的65%,其中中學教師共22139人,中學高級教師4679人,占21.13%;中學一級教師10325人,占46.64%。小學教師25244人,小中高教師244人,占1%;小學高級教師15457人,占61.23%。
此次試點將改革原中學和小學教師相互獨立的職稱(職務)制度體系,建立統一的中小學教師職務制度。原中學教師職務系列與小學教師職務系列統一并入新設置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系列。統一后的教師職務分為初級職務、中級職務和高級職務。初級設員級和助理級;高級設副高級和正高級。員級、助理級、中級、副高級和正高級職稱(職務)名稱依次為三級教師、二級教師、一級教師、高級教師和正高級教師。
統一后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與原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的對應關系是:原中學高級教師(含在小學中聘任的中學高級教師)對應高級教師;原中學一級教師和小學高級教師對應一級教師;原中學二級教師和小學一級教師對應二級教師;原中學三級教師和中小學二級教師、三級教師對應三級教師。
統一后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分別與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等級相對應;正高級教師對應專業技術崗位一至四級,高級教師對應專業技術崗位五至七級,一級教師對應專業技術崗位八至十級,二級教師對應專業技術崗位十一至十二級,三級教師對應專業技術崗位十三級。
將統一辦理人員過渡手續
在人員過渡方面,按照原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與統一后的職稱(職務)體系,一級現聘任的職務等級直接過渡到統一后的職稱(職務)體系,并統一辦理過渡手續。
在全省中小教師職稱評審工作暫緩期間有部分教師退休,考慮到這部分教師是因為職稱改革試點的原因未能參加職稱評審,為妥善處理暫緩評審期間退休教師職稱評審工作,經省里統一部署,2011年9月1日至本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結束之前退休的人員,可申報評審任職資格但不予聘任,不與工資待遇掛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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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