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退卡基本不可能
既然轉讓費高昂,能否直接退卡?
“辦卡后都是不能退卡的。”昨日,記者致電福州浩沙健身金龍店,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辦完卡是不能退的,這在會員簽協議時,協議里就有說明的,但可以轉卡,轉卡要收取300元的費用。
“如果會員一定要求退卡,必須要有合理的理由。”福州浩沙健身金龍店陳店長表示,會員出現自身原因無法到浩沙健身中心鍛煉的,可以通過轉卡、轉店等方式與健身中心進行協商處理,至于300元的轉卡手續費,這在簽訂合同時都已明確提到。
什么樣才是合理的退卡理由?陳店長表示,比如會員因受傷不適鍛煉或者出國導致無法鍛煉,會所是會通過雙方協商進行退卡處理的。
而采訪中,許多會員表示,這種退卡方式不合理。對此陳店長表示,合同是會員經過仔細閱讀才簽署的,則說明會員是接受這項規定的。
律師說法
不能退卡屬“霸王條款”
據了解,在2012年,北京工商部門將健身行業的霸王條款列入整治范圍,其中健身會所的霸王條款包括:此卡售出概不退換,售出的各類會員卡一律不得退卡,所有會員卡均不可退款等多條不合理規定。
昨日,記者就此事采訪了福州融成律師事務所鄭少芬律師。鄭律師表示,健身俱樂部不能退卡的規定屬于“霸王條款”,因為會員卡是屬于以預付的方式獲得相應的服務,若會員不想繼續這項服務,有權終止,而健身會所也要將卡內相應剩余的金額退還給會員。若市民要退卡,俱樂部就應該按照一定計算方式為會員退款。
“只要是單方面做出的不公平的條款,合同協議也是無效的。”鄭律師說,《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消費者可以依自愿原則選擇健身俱樂部,也可以依法解除其與健身俱樂部的服務合同。健身公司以格式條款的形式禁止消費者退卡、解除合同,排除了消費者依法享有的權利。
鄭律師建議,市民在發現健身會所存在這些問題時,可以向消協、工商等有關部門投訴,或者對涉嫌“霸王條款”的俱樂部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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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