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假買假 爭議不斷
目前,學術界關于“知假買假”的人是不是普通消費者仍有爭議。一種觀點認為,從規范市場秩序的角度來說,不管是不是知假買假,這些人買到的確實是有問題的商品,他們應該受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保護;另外一種觀點認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保護的是受欺詐的消費者,“知假買假”者主觀上并沒有受到欺詐,本質上是一種營利行為,保護這種利益,不符合立法目的,為了營利盲目打假,甚至會造成公共資源的浪費。
打假人:我們都是維權英雄
“很少人是故意走上打假路的。”張鐵牛指著打假人所在的QQ群說,大部分的打假人是因為曾受到某些侵害才走上打假之路。“知假買假的前提是知假售假,市場上如果沒有假貨,我們怎么打假?”他說,作為消費者,他打假的目的一半是為了凈化市場,一半是為了謀利。在張鐵牛眼里,打假人都是維權英雄,而不是消費訛詐者,“企業知假售假的危害面廣、危害力度大,而打假人‘知假買假’并不會對百姓產生任何危害,侵犯的只是無良商家的利益”。
商家:懷疑知假買假的目的
“從道德層面來講,我們肯定是支持他們打假的。”廈門一大型賣場工作人員陳女士認為,如果打假人買到的是假貨,商家確實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但如果有的打假人吹毛求疵,這就是她所不能理解的。某商店林老板則毫不掩飾自己對職業打假人的懷疑,他說:“許多知假買假的人,目的都是牟利。這樣的人不能算是普通消費者,因為普通消費者不會明知是假貨還買。”對于知假買假后索賠的做法,他表示自己反感這樣的行為。
部門:鼓勵公益性質的打假
廈門市工商局相關人員表示,“只要是公益維權,而不是為了個人利益的,打假人再怎么舉報,我們都會支持他們”。職業打假人是市場監管力量的補充,公益性質的打假應該獲得社會的認可,工商部門鼓勵公益性質的打假,但不提倡為了實現個人利益的職業打假。針對目前廈門市場上的職業打假,這名工作人員坦言,有的職業打假人已經影響了行政機關正常的工作秩序。
學者:不損害公共利益即可
廈門大學公共事務學院張慶才老師認為,職業打假人出現的根本原因是市場上存在著假貨。“按道理說,工商等政府部門才是真正意義上的‘職業打假者’,民間打假人出于自益權利打假,可能主觀上為了自己,客觀上為他人,他們的出現暴露了一些部門監管不到位、缺位等弊病。”張老師認為,只要不損害公共利益,“知假買假”就不僅利大于弊,甚至有利而無害。
![]() |
![]() |
責任編輯:陳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