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海峽都市報2月24日訊(記者 李建芳)福州幼兒園已經開學一周了,但不少孩子還“賴”在家里不肯去上學。不少家長打算等到3月1日再讓孩子入學,但這樣一來,2月份的保教費還應該交嗎?昨日,不少家長致電968111咨詢此事。對此,教育部門表示,因個人原因推遲入園的,不能退還保教費。
年后推遲入園在民辦園很常見
福州卓女士的孩子在楊橋路太陽城藝術幼兒園讀小班,已經讀了一個學期,16日她接到了老師的開學通知,可是孩子就是不肯去幼兒園,她就把孩子留在了家里,眼看著2月份也快結束了,她準備讓孩子3月1日起再入園。昨日,該園周園長告訴記者,幼兒園約有200名學生,已經開學一周了,到現在還有七八十名學生沒入園。
福州博仕堡幼兒園園長林清告訴記者,在民辦幼兒園,過年后孩子沒準時入園的情況挺常見的,他們幼兒園16日開學,現在仍有二三十名沒來,估計到了下周一,過了元宵節,孩子才能差不多到齊。
“有的福州家長總覺得,元宵節還沒過,年就沒過完,就不想讓孩子這么早上學?!庇袌@長告訴記者,在中小學和公辦幼兒園,家長不太敢讓孩子“賴”在家里不去上學,但在民辦幼兒園,就會有家長不及時送孩子來入園。
個人原因推遲入園保教費還得照交
孩子2月份沒上學,卓女士認為,這個月的保教費幼兒園就不應該收了。但太陽城藝術幼兒園的周園長表示,幼兒園在收孩子入園前就與家長簽訂了收退費協議,其中明確規定因個人原因請假不退還保教費,只退還伙食費。周園長還說,因為2月份從17日開始上學,這個月只按0.4個月收費,而幼兒園對于生病請假的孩子,會按請假天數退還保教費。
記者了解到,根據《福建省幼兒園收費管理辦法》,幼兒園保教費采用按學期或按月收取的辦法,每個學期按4.5個月計算,幼兒繳費后未入學或在開學后2個月內要求轉園、退園的,幼兒園應按繳費額的50%退還保育教育費;超過2個月轉園、退園和因個人原因請假,不退還保育教育費。
對此,鼓樓區教育局民管辦有關負責人稱,卓女士的孩子已經讀了一個學期,是這所幼兒園的正式學生,本學期只是因個人原因推遲入園,并不是退園,按規定不能退還保教費,只能按天數退還伙食費。她說,雖然孩子沒及時來上學,可幼兒園為這些在園學生所聘請的老師工資、福利是照發的,因此省教育廳在文件中做出請假不退費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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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