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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燈爭議”呼喚改進信號燈設置
http://www.caoliu14.com?2013-01-22 16:04? 郭文婧?來源:大眾日報
我來說兩句
有爭議就有改進的空間,有爭議就有塑造優良交通文化的機會。查閱資料發現,在講究國際慣例的當下,“黃燈罰則”確實是有我國特色的。資料顯示,在國外,交通信號燈還是有黃燈的,普遍的法律規定是,黃燈信號燈亮起時,司機應該停車,但如果過于接近路口或者行人過道處,突然停車可能會引起交通意外,闖黃燈也是被允許的。據說,英國的法律規定,黃燈亮時,“不用急剎車,確保安全通過路口就不算違法”,而急剎車反而違法;2012年12月,新聞說美國紐約三名駕車人提起訴訟,指稱這座城市交通信號燈黃燈持續時間太短,模糊了黃燈與紅燈的區別。
當然,國外的情況我們只能參照,但背后的宗旨應該是一樣的,為了安全,如何不給司機增加無謂的難度與風險,確實值得管理者思考。民間的智慧是無窮的,網友已經給出了一些建議,比如普遍安裝倒計時信號燈,紅燈、黃燈、綠燈都有倒計時,駕駛者有充分反映的時間;現在的智能紅綠燈系統都有感應設備,能否增加一個語音提示;作為警示的黃燈,能否與作為指令的紅綠燈錯位設置,對行駛途中的司機真正起到緩沖的警告作用;闖黃燈等同闖紅燈扣6分,不如先加重闖紅燈的處罰,先改正“闖紅燈”的壞習慣,提高覺悟,再逐步加重對闖黃燈的處罰,等等。這些建議,無論是否可行,都是值得傾聽。郭文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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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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