遣散民間收養機構,孤兒何去何從
http://www.caoliu14.com?2013-01-22 10:01? 李龍?來源:廣州日報
我來說兩句
蘭考大火前,民間收養機構在政府的默許下得以存在,為政府分擔著撫養孤兒的社會職責,大火后卻突然成了“非法組織”,成為被取締的對象;校車國標出臺前,“不合格”校車光明正大地存在,國標一出臺,諸多民辦幼兒園干脆取消校車接送……出于對孩子安全考慮,遣散存在安全隱患的民間收養機構、取締不合格的校車本也無可厚非,可是有關部門為何不想一想:一出事就遣散、取締了事,何嘗不是一種粗暴的懶政?要知道,民間收養機構撫養著幾十萬名孤兒,一旦被遣散,難不成讓孩子們都流落街頭?
蘭考大火后,有當地官員曾說,7個孩子的生命,若能換來孤兒救助體系完善和社會進步,也值了。現在看來,此話不但透著對生命的冷漠,還很有可能是假話空話,否則何至于要遣散民間收養機構?如果真想慰藉7個孩子的在天之靈,蘭考最該做的就是盡快給民間收養機構以合法的身份,比如說在現有規定下,將民間收養機構納入民政部門的主管下,然后再查找安全隱患,增加設施投入,給孤兒一個溫馨的港灣。
更深層次的追問是,放開社會組織登記已在廣東等地試點,反響甚佳。為何類似民間收養機構這類公益社會組織還需要找“婆家”掛靠?民政部門應該清楚,政府福利院不可能撫養社會上所有孤兒,民間收養機構亦是主力。在政府銜接沒有做好的前提下,遣散民間收養機構無疑是逆時代潮流的愚蠢之舉。(李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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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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