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終點念報恩 巖癌癥教師在廈捐獻遺體及器官
http://www.caoliu14.com?2013-01-22 08:27? ?來源:海西晨報
我來說兩句
一個家屬不同意 捐獻就無法進行
晨報訊 (記者 陳淑君 實習生黃鵬飛)“只要一個家屬不同意,就不能進行器官捐獻。”廈門市紅十字會工作人員告訴記者。
遺體器官捐獻,并不是簡單簽署志愿書那么簡單。每一個步驟都需要謹慎再謹慎。工作人員會多次與親屬溝通,要反復多次問他們“是否自愿”、“是否無償”。
記者了解到,簽署捐獻志愿書時,不僅需要捐獻者本人簽名和聯系方式,還需要留下家屬簽名和家屬手機號碼。廈門市紅十字會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如果要捐獻器官就必須要本人及家屬簽字,才能夠進行器官或者遺體捐獻。如果說本人意愿很強,也可以先進行代簽,再慢慢對家屬做工作。工作人員還強調,如果是本人代簽的情況下,只要家屬不愿意,紅十字會沒有強制執行的權力。“我們畢竟只是公益機構,沒辦法強制執行的。只要一個家屬不同意,就不能進行器官捐獻。”
他還介紹,如果志愿者本人在簽署捐獻書之后改變主意,可以隨時聯系紅十字會解除捐獻。
“燒了就沒了, 不如留下點東西”
多年的心愿支撐她回到廈門
晨報記者 陳淑君
實習生 黃鵬飛 通訊員 海燕
“姐姐她太痛苦了,現在算是解脫吧。”昨日凌晨1時許,陳冬紅的弟弟紅著眼眶說。大姐默默地站在床邊,伸手摸摸她的手腳。姐弟倆最后不舍地看了她一眼,然后低頭走出病房。
頭痛發作只能握緊拳頭
生命的最后幾年,陳冬紅很不容易。腦部的腫瘤像緊箍咒一般,每次頭痛發作,她只能握緊拳頭。最讓她放不下的,是年僅6歲的兒子。因為擔心孩子難過,在生命的最后時刻,她狠下心來,沒有讓兒子見最后一面。
直到現在,家人們依然瞞著孩子。孩子只知道媽媽得了病,很重很重。家屬們說,等孩子以后長大了再告訴他。“他一定會為媽媽感到驕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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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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