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車撞向肇事車將其逼停
13時30分許 在六一中路象園路口高架橋上橋處,肇事豪車正要上橋,往臺江方向逃離,而前方車子擁堵在上橋護欄處做短暫停留,一輛警車看準目標,用車頭“拱”向對方車尾,逼著對方車子撞向護欄,再無去路可逃。
終于,經過三個區(qū)五條街的跨區(qū)大追捕,鼓樓警方的兩組民警相互配合,成功將嫌疑車輛攔截在六一中路象園路口高架橋入口處,并當場抓獲涉嫌吸毒后駕駛機動車的駕駛員林某。
只見林某雙眼充滿血絲,被民警戴上手銬,帶下車,而林某仍在掙扎反抗,令人不解的是,雙手仍做出開車手勢,右腳仍向前伸直,仿佛用力踩著“油門”,嘴里仍嘟囔著“煩躁”、“又失敗了”。
據民警介紹,林某是吸毒后駕車造成幻覺,瘋狂逃逸中是處于神志不清狀態(tài),而被警方抓獲后仍處于吸毒后的幻覺中。目前,暫時無法對他進行審問,交通肇事和吸毒等具體情況還有待了解。
【聲音】
網友呼吁:“毒駕”入刑
“毒駕”即吸毒駕駛,指未戒斷毒癮的患者或正在使用毒品的司機駕駛機動車。在“百度知道”里英國一項研究表明,酒后駕車比正常反應時間慢12%,“毒駕”則比正常反應時間慢21%。但對于“毒駕”的危險行為,國家并沒有如酒駕一樣,列為危險駕駛列入刑法。
而這部瘋狂逃竄的肇事車輛也引發(fā)網友熱議。不少網友評論道,都說酒駕猛于虎,“毒駕”的危害性卻甚于酒駕!他們呼吁,應該也將“毒駕”入刑。
福建元一律師事務所主任佘雷介紹,世界上不少國家和地區(qū)對“毒駕”都有明確的法律懲罰規(guī)定。比如在中國香港,“毒駕”將被判處監(jiān)禁三年,并接受一定罰款,美國和歐洲一些國家也是如此。而在中國大陸,公安部僅在去年7月發(fā)出關于加強吸毒人員駕駛機動車管理的通知。通知也僅對校車、客貨運車駕駛等方面進行管理約束。佘雷呼吁,盡快將“毒駕”同酒駕一樣入刑,列為刑法中的危險駕駛罪,進行處罰。
□相關案例
●2012年3月20日,成都市某公司司機楊博在吸食氯胺酮(K粉)后,違規(guī)駕車造成1死4傷的慘劇。
●2013年1月3日,寧德一男子吸毒后駕車上高速,險些釀出大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