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2年12月25日在北京舉行的第九屆“昆侖獎”全國十大見義勇為英雄司機表彰大會上,南寧市憑借近年來在見義勇為、構建和諧社會方面的突出表現,獲得了“全國十大見義勇為英雄司機評選活動城市獎”。(詳見 12月28日 南寧新聞網 報道)
“生,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危難時刻,他們用一聲正義的斷喝和一次次果斷地出手救人于水火之中;他們用行動踐行舍生取義、見義勇為的傳統美德,為這座以“能幫就幫”為城市精神的城市增添正義的光彩———他們是平凡生活中的英雄。他們是我們熟悉的哥賀建光和劉小堅。或許在某一刻,英雄也是你、我、他。
一直以來,南寧這座城市見義勇為的英雄事跡不斷涌現,一次次傳遞出“正能量”,獲得“全國十大見義勇為英雄司機評選活動城市獎”這一殊榮是最平常不過的一件事情。在欣喜之余,筆者不禁聯想到目前社會上許多冷漠的圍觀事件。
筆者認為,見義勇為并不一定非要拔刀相助,有時也許只需要一聲吶喊、一個報警電話。見義勇為應當是每一個社會人的責任與義務,我們需要更多的見義勇為者。當然,這種品德應該融入少兒教育中。作為一個民族、一個國家,只有下大力氣教育和鼓勵每個人從小都要積極見義勇為,面對邪惡才會有更多的人站出來,民族才能強盛繁榮。所以說,不管時代如何進步,人最基本的價值觀不可拋,見義勇為這樣的優秀精神不能丟。
見義勇為自古就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和民族精神,深深的扎根于中華民族的歷史長河中。我黨在新時期明確提出:“民族精神是一個民族賴以生存和發展的精神支撐。一個民族,沒有振奮的精神和高尚的品格,不可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的進程中,進一步弘揚見義勇為精神,具有特殊的意義。見義勇為的英雄們與違法犯罪行為和災害事故作堅決的斗爭,他們流血、受傷,甚至獻出了自己寶貴的生命,他們公而忘私、舍己救人的英勇行為,寫下了一曲曲時代的頌歌。大力弘揚見義勇為精神,就是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的生動體現,也是進入新時期新形勢下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重要內容,對于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風氣的根本好轉具有深遠的意義。(燈火闌珊)
![]() |
![]() |
責任編輯:金婷 |
- 2012-12-25女子見義勇為救起車禍女孩離去 家人輾轉找到
- 2012-12-20見義勇為40模范 年齡最小的和最大的都來自龍巖
- 2012-12-19福建重獎見義勇為英模 臨危救人泉州四人獲殊榮
- 2012-12-19福建省重獎見義勇為廈門4人獲表彰 王兵或稱英雄
- 2012-12-19福建昨表彰見義勇為英雄模范40人 網友首次參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