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殿前街道:集體資產需向居民完整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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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日報訊(記者 郭筱淳 通訊員洪重華)對廈門的不少“村改居”社區來說,集體資產管理是一個“燙手”的焦點問題。昨日記者獲悉,湖里殿前街道于日前率先出臺《村改居社區集體資產及財務管理指導意見》(簡稱《意見》),從集體資產范圍、財務公開、財務支出管理、監督機制等方面規范村改居社區集體資產管理。
在財務支出管理方面,《意見》要求社區財務支出統一由社區居委會主任審批,超過5萬元須報社區兩委會或居民代表會集體研究,并全面推行社區公務零接待。更重要的是,《意見》規范了財務監督方式,規定社區財務收支受街道、社區事務監督委員會雙重監督,并及時、準確、完整地對外公布,接受群眾詢問和監督。
湖里區相關負責人表示,今后將在全區各個“村改居”社區逐步推廣《意見》,更好地規范集體資產管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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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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