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出臺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意見 教師實施校際交流
明年起全面實施教師校際交流
明年起,我省將全面實施教師校際交流工作,將在落實義務教育“小片區”內師資互派和交流的基礎上,逐年擴大范圍,開展教師由優質學校向薄弱學校、城鎮學校向農村學校、超編學校向缺編學校等多種形式的城鄉互動和多元交流,加強交流教師的任期考核,逐步實現縣域內中小學師資力量均衡,整體提高教師質量。
根據規定,原則上在同一所學校工作滿一定年限的教師都要進行交流,每年交流人數為應交流對象的10%以上,同一所學校任職滿兩屆的校長也要進行交流。保留交流教師在原校的職務細分等級。同時,將推進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周轉宿舍建設,改善交流教師住宿條件。對積極參加輪崗交流,并在輪崗交流期間工作突出、成績顯著的教師,在業務進修、評先評優、晉升提拔等方面優先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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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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