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債局長”是官德誠信范本
http://www.caoliu14.com?2012-11-07 16:54? 陳方?來源:新華每日電訊
我來說兩句
山西的一位“還債局長”最近被媒體發掘了出來。67歲的胡丙申退休前在山西夏縣鄉鎮企業局工作,為扶持中小企業發展,以個人名義擔保,為19家企業和個人借貸69萬元。到退休時,有的因經營不善倒閉無法還貸,誠信為本的胡丙申只好自己來還債。10年時間,他靠做小生意、打工加工資支付累計替人還債39萬元。(11月6日《山西晚報》)
10年光景,胡丙申還債的故事好似一個傳奇。10年的時間里,他為還債賣過對聯,給人剃過頭,還開過小商店,而他的老伴兒則悄悄到鄉下替別人收麥。確切地說,欠債的并不是胡丙申,在他所身處的資金鏈條上,胡丙申只是擔保人而已,真正欠債的人,有的跑了,有的病了,還有的去世了。而在胡丙申看來,既為擔保,信譽便是一張底牌,欠債的人跑了,自己的信譽不能跑。替人還債,絕對不能讓自己的信譽失色。
媒體在傳播這一故事時,為胡丙申鑲上的名號是“官員”。在這個“官德”備受關注的社會里,盡管胡丙申只是一名微不足道的基層小官,但他通過替人還債而呈現出來的“官德”,無疑讓人對這個時代的為官者多了一份信心。胡丙申曾說,“做官要有作為,做人要有誠信。”假若一個人喪失了誠信這個品質,即便身居高位,想來也難有作為。而他以某種略帶悲壯的方式,展現了一個為官者應有的誠信和作為。
誠信,這只是“還債局長”這個故事呈現給我們的一個層次,雖然說輿論在圍觀胡丙申時都把這一層次當做核心,但是,核心之外,“還債局長”所呈現的側面信息也不可忽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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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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