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這些都是小節,不必小題大做。其實不然,這些日常生活中的"小節",實在都屬于我們在社會交往中應該遵行的禮儀范疇。要知道,禮儀并不是虛偽的藻飾,不能把它看成是生活中可有可無的奢侈品。細考起來,它們的價值大體有三:
其一:美化人生。孟德斯鳩這樣說過:"我們有禮貌是因為自尊。""禮貌使有禮貌的人喜悅,也使那些受人以禮貌相對待的人們喜悅。"(見于孟德斯鳩《論法的精神》第三十一頁)。愛美是人的天性,生活中有許多足以喚起美感的事物。社交場上,新結識一位朋友,倘若他衣著得體,發式入時,風度翩翩,我們會覺得賞心悅目;可是一旦在不經意的言談中,這位儀表堂堂的朋友突然迸出幾句不堪入耳的臟話來,我們就象在一碟美食佳肴里突然發現了一只蒼蠅,原有的美感立刻會被厭惡所代替。對這樣的人,人們通常有一個很樸素的評價:"看上去不錯,一開口就完了。"。可見。美,體現在人身上,應該是外表美、語言美、行為美和心靈美的統一。
其二:培養社會性。英國哲學家洛克說:"禮儀的目的與作用在于使固有的頑梗變柔順,使人們的氣質變溫和,而能敬重別人,和別人合得來。",這一點無須多加證明。生活中有許多口角、摩擦、矛盾、爭斗,不都是起因于對小節的不注意嗎?而文雅、寬厚不正是常常使人增加好感而加深了友情嗎?體現在語言上,正是:美言使人三冬暖,惡語一句令人寒。用無為人的話來說就是"一句話說得笑,一句話說得跳"。
其三:具體場合的社會生活需要。古人說得好:"贈人以言,重于珠玉;傷人以言,重于劍戟。"。人們求和諧,求和睦,不能不注重語言的"小節";人們求寧靜、潔凈的生活環境,也不能不講究行為的"小節"。圖書館本是讀書的地方,影劇院本是審美的場所,如果這里居然也喧囂四起,你會作何感想呢?夜闌人靜,正是"好夢留人睡"的時候,可這時樓上樓下或是隔壁突然播放起音響,強勁的搖滾樂旋律頻頻襲來,你又會作何感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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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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