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省建設
一項科學發展的戰略決策
“任何形式的開發利用都要在保護生態的前提下進行,使八閩大地更加山清水秀,使經濟社會在資源的永續利用中良性發展。”2000年,時任省長習近平提出建設生態省的戰略構想。生態省建設,是省委省政府立足省情,著眼長遠,推動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
2002年3月,福建正式提出建設生態省的戰略目標。不到一年,福建成為全國生態省建設試點省份。
緊握生態省建設的接力棒,福建一任接著一任干,政策密集出臺,建設步伐不斷加快。
2004年11月,《福建省生態省建設總體規劃綱要》出臺,提出在實現經濟快速增長、人民群眾消費水平顯著提高的同時,讓全省人民喝上干凈的水,呼吸清潔的空氣,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環境中生產生活。
2010年5月,省人大常委會作出《關于加快生態文明建設的決定》,從法律層面確立了生態省建設在福建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地位。
2011年兩會,省政府工作報告再次發出“要不遺余力、鞠躬盡瘁抓環保,一屆接著一屆干,兌現生態省的承諾,誓把青山綠水保護好”的誓言。
“福建生態優越、環境優美,這是大自然的恩賜和福建人民長期精心保護的結果,我們要倍加珍惜,倍加愛護,以對歷史和人民負責的態度,堅持開發與保護并重,實現經濟與生態雙贏。”省第九次黨代會上,省委書記孫春蘭的一番話,激動人心,指明了未來五年的目標。
2011年9月,省政府下發《福建生態省建設“十二五”規劃》,明確到2015年,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取得重大進展,生態省建設主要目標基本實現,率先建成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
今年,省委、省政府堅決貫徹中央領導“進則全勝、不進則退”的要求,總結長汀經驗,推動水土流失治理工作。用于全省水土保持的專項經費預算從每年3060萬元追加到3.3億元;“十二五”期間,對全省22個水土流失嚴重縣(市)實施綜合治理,治理水土流失面積6000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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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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