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困難家庭臨時救助辦法將實施 突遭變故可申請
救助次數 一年內次數一般不超兩次
根據實施辦法,臨時救助將以提供現金救助為主要方式。其中,臨時救助金2000元(含)以下的,原則上采取現金發放;2000元以上的,將通過銀行實行社會化發放。申請人提供的銀行賬號,必須是申請人或其家庭成員的開戶賬號。
民政部門將將根據救助對象困難原因、程度、種類等因素,結合臨時救助資金狀況,合理劃定出救助檔次和標準,實施分級分類救助。具體救助標準,將由各區進行制定。據悉,臨時救助一般為一事一救,申請人不得以同一事由向同一機關重復申請臨時救助,在一個自然年度內享受臨時救助的次數一般不超過兩次。
![]() |
![]() |
責任編輯:陳楠 |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