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困難家庭臨時救助辦法將實施 突遭變故可申請
東南網-海峽導報9月13日訊(記者 李玉燕 通訊員 張賢日/文 葉允平/制圖)今后,廈門城鄉困難家庭突發性、臨時性的生活困難,將得到政府及時有效的救助。導報記者昨日從廈門市民政局獲悉,《廈門市城鄉困難家庭臨時救助實施辦法》將于10月1日正式施行。
這里,“臨時救助”指的是對在日常生活中由于各種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現暫時困難的家庭,由政府給予非定期、非定量的生活救助。
因區域性水災、旱災、風雹等自然災害,以及較大范圍環境污染、破壞性災害和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災害實施的救助,不適用本辦法。實施辦法有效期為五年。
救助對象 廈門戶籍或暫住滿一年居民
按照實施辦法,臨時救助需遵循救急救難,公開、公平、公正,屬地管理、分級救助的原則。
其中“臨時救助對象”,為廈門本市戶籍或持有本市暫住證 (或居住證)滿一年的居民家庭。以上家庭,還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在最低生活保障和其他專項社會救助制度覆蓋范圍之外,由于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現暫時困難的城鄉低收入家庭;雖然已納入最低生活保障和其他專項社會救助制度覆蓋范圍,但由于特殊原因仍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較大困難的家庭;當地政府民政部門認定的其他特殊困難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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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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