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庫改出租屋將不能過戶 城管將更大力度制止違建
http://www.caoliu14.com?2012-08-31 11:09? ?來源:廈門商報
我來說兩句

商報訊(記者 陳光豪)今后,如果擅自改變房屋、車庫等建筑物的使用功能,恐怕無法過戶。
昨日,在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上,歷經三審的《廈門經濟特區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規定(修正案)》獲表決通過,并將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這意味著今后城管被賦予更大執法權,將以更大的力度制止違建等行為。
房屋民改商不能過戶
據介紹,與二審時相比,剛剛通過的修正案增加了一條規定:“擅自改變建筑物、構筑物、設施使用功能的,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作出行政處理決定時,可以書面通知市、區土地房屋登記機關不予辦理房屋轉移登記。”
這意味著,如果擅改房屋民用為商用,車庫擅自改為出租屋……那么在過戶時很可能因為城管的一紙通知而被土地房屋登記機關“卡”住。
在此情況下想要繼續過戶,業主就必須先消除違法狀態。只有這樣,城管部門才會在收到申請書10日內,通知相關房管部門取消設“卡”。
違建將被斷水斷電
對于擅自改變使用功能的建筑物,以及已投入經營使用的違建,修正案還在限水、限電上面顯威力。修正案規定,城管部門“應當書面通知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和供水、供電單位,不予核發相關許可證照和提供施工用水用電”。
記者注意到,這一規定,在二審時還是表述為“可以書面通知”,而在三審通過時,已改為“應當書面通知”,從“可以”到“應當”,說明城管的制止力度明顯加大,已是“不折不扣”。
至于在建的違建,如果不停止建設或者不拆除,同樣可能會被斷水斷電。
記者了解到,對于在建的違建,城管部門將依法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建設、限期拆除。如果當事人沒有做到,那么城管部門有權“查封施工現場、扣押施工用具和強制拆除,并且可以書面通知供水、供電單位不予提供施工用水、用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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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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