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重看待官員權力 做“打假”英雄
某養鴨場老板孫立(化名)為把事業辦得更大,輕信假冒國家發改委干部的張某能為自己的企業爭取到3000萬元的扶持資金和扶貧補助,以給領導30萬元的“茶錢”和各種“活動經費”為由,被騙走67萬元。日前,房山法院以詐騙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八年零七個月。(8月27日新浪網)
群眾被假冒官員騙取錢財的事例已屢見不鮮,從新聞報道看,假冒者手段并不高明,也不含有高科技術,甚至可以說謊言很有“水份”,只要稍微動動腦筋,就能識破“巧言善變”者的詭計。即使新聞長篇累牘報道相關事件,教人如何防騙識騙,告誡人慎用“非法”渠道謀得利益,但是仍有部分人被成功詐騙。
為何他們能詐騙成功?正是因為社會上存在官員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非法利益的行為,才衍生出眾多的假冒官員欺騙詐竊案。筆者認為,對于假冒官員騙取錢財事件,群眾應理性看待。
有人打著官員的“旗號”詐騙斂財,政府部門確實應該認真思考出現這種現象的原因。但是如果我們單純把責任推給政府,似乎有欠公允。無論是中國還是外國,古代還是現代,利用公務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的行為普遍存在。“一個巴掌拍不響”,如果不是某些人存在投機取巧的心理,錯誤的將類似事件等同于“機遇”,等待“機遇”來敲門,過分盲目給投資專營者創造條件,就不會發生類似悲劇。但是,政府部門對此也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如何增強人民群眾“打假”的能力是政府部門需要思考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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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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