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捐提成不是關鍵 公益效率才是問題
http://www.caoliu14.com?2012-08-27 16:39? 周歡?來源:中國文明網
我來說兩句
浙江慈善組織施樂會承諾“每筆善款,100%到達受助人的手中”,但關于其“每個社工募款可從每筆捐款中最高提成15%作為報酬”的消息一出,上述承諾被網民指責為“騙捐”的伎倆。施樂會對此回應稱,這種模式能保證社工籌款的積極性。(8月26日《中國青年報》)
這些年,關于慈善組織、公益機構的“丑聞”滿天飛,社會大眾對其之信任已然降至冰點。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現今它們之所以面臨這種“人人喊打”悲劇局面,很關鍵的原因就在于,長期以來公眾的拳拳愛心得不到組織者的珍視與愛惜,被踐踏、被利用的現象時有發生。正如《馬太福音》中所說,“只因不法的事增多,許多人的愛心才漸漸冷淡了”。
如今被廣泛質疑的“募捐提成”,其實也不算什么新聞,只是“慈善管理費”換上的另外一個馬甲而已。中國《基金會管理條例》規定“基金會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和行政辦公支出不得超過當年總支出的10%”,國內公益慈善機構據此一直以來都有在捐款中提取10%的“管理費”的“明規則”。只不過在勸捐過程中,相關組織很少開門見山地向公眾說明清楚,讓人感覺有“坑蒙拐騙”之嫌。
事實上,早在2004年,湖南省也曾出臺《湖南省慈善總會組織社會力量募集資金辦法》,其中規定,為了調動社會募集者(包括法人和自然人)的積極性,同時考慮到社會募集者需開支差旅費、通訊費、交通費等,勸募者可從所募集善款中得到8%至15%不等的勸募提成。由此看來,所謂的“募捐提成”并非個例,可以說在業內已相當普遍。甚至在NGO更為發達的西方國家,執行性的公益組織行政經費超過20%、30%的也并不少見,但前提是其財務報告、資金去向能夠讓公眾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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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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