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今年起監測義務教育質量 數據不得擅自公開
本報訊 (記者 鄭璜 實習生 陳序晉)記者21日從省教育廳獲悉,從今年起,我省將開展以學生學習質量及相關因素的信息采集為主要手段的義務教育質量監測,并明確,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擅自公開監測數據,也不得對學校和學生個人進行任何形式的排名。
質量監測主要包括兩項,一是學生學習質量,包括義務教育各學科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和學科思想方法,以及綜合運用學科知識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二是影響學生學習質量的主要因素,包括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狀況、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學校教育資源配置和家庭教育環境等。
質量監測將采用抽樣的方法,確定年度監測工作樣本。監測對象為城鄉義務教育階段公、民辦學校的學生、教師、校長。我省每年將定期在小學、初中階段各選擇相關年級的2至3個學科,通過學生學習質量測試和教師、校長問卷調查等方式采集信息,結合發現的問題,采用課堂觀察、師生訪談、家長座談等方式,開展學校教育教學狀況的專項調研,獲取實證材料。
省教育廳要求,樣本縣、樣本校均應保證正常教學秩序,不得對抽測年級的學生進行集中復習和輔導,不能因此而加重學生課業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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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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