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
“創新十條”強化“五個主體”
積極推動企業進行開放式創新、運用信息技術促進全系統創新、重視鼓勵企業的微創新……這份由泉州市政府研究制定的總結推廣“安踏經驗”,推動民營企業創新發展的十條意見,簡稱“創新十條”,表明該市對企業科技創新工作的指導、推動,從全市宏觀政策層面進入了企業微觀運作領域,在國內也并不多見。
泉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企業科技創新工作,先后出臺了增強自主創新能力的決定、進一步鼓勵企業自主創新的若干意見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正在研究制定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加快創新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組織開展推動企業自主創新“三年行動”,從加大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加強企業創新研發平臺建設等方面,推進企業科技創新。
“當前,全市民營經濟正處在轉變提升的重要關口,政府既要在企業后頭推波助瀾,又要在企業前面因勢利導。”泉州市副市長林伯前說,不同企業在不同發展階段,對科技創新路徑會有不同選擇。幫助民企突破“成長煩惱”,要發揮泉州政企互動的優良傳統,變“政策推動”為“路徑指引”,為企業科技創新提供便利化、人性化、精細化服務。
泉州市科技部門組織人員進行了十多次調研后發現不少問題:全市企業創新意識仍不強,重規模擴大輕科技含量提升;企業研發機構少、研發投入偏低,原始創新能力不足;人才集聚度低,具備國內外領先水平的科技領軍人才嚴重短缺……
“除安踏外,還有恒安、鳳竹、海天等一批行業龍頭企業,它們無一例外高度重視和加強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堅持技術進步和新產品研發與品牌、營銷模式創新并重,建立一個從產品研發到市場應用的創新體系,最大限度體現企業創新主體作用。”泉州市科技局局長顏志煌說。
顏志煌認為,民營企業是市場經濟的主體,是技術創新的主體,更是泉州經濟發展轉型升級的主體。“創新十條”從推動企業開放式創新,到供應鏈整體創新等進行部署,旨在引導企業在研究開發、創新成果轉化、研發投入、人才集聚、研發機構建設等“五個主體”上下工夫,以有效應對、突破和著力解決制約企業發展提升的困難和問題,促進更多企業重視和持續加強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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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