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在文明單位周邊開展公共文明引導志愿活動
http://www.caoliu14.com?2012-08-17 18:02? ?來源:三明市文明辦
我來說兩句
發(fā)揮示范作用 助力創(chuàng)城工作
文明風8月17日訊 (通訊員 劉明輝)8月15日,三明市文明辦下發(fā)《關于在文明單位周邊開展公共文明引導志愿服務活動的通知》。《通知》要求凡是創(chuàng)建新一屆省級以上文明單位(包括第十一屆省級以上文明單位、文明學校)和新申報第十二屆省級文明單位、文明學校)要在各單位(學校)門前及周邊延伸地段或所在共建社區(qū)的街巷廣泛開展公共文明引導志愿服務活動。
參與這一活動的各單位主要責任是在做好本單位(學校)的“門前三包(包衛(wèi)生、包秩序、包綠化)、門內達標”工作的同時,在單位(學校)周邊地段開展“聯(lián)創(chuàng)共建”,帶動周邊單位、沿街店面共同開展公共文明引導志愿服務。重點針對亂倒垃圾、亂張貼小廣告、亂停放車輛、亂闖紅燈、不走斑馬線等不文明行為進行勸導。
為保證活動取得實效,三明市對開展這一活動提出五個有的要求:一是有專人負責。各單位指定分管領導和一名負責具體工作的人員,做到有人分管,有人落實。二是有一支志愿服務隊。各單位要組織一支公共文明引導志愿服務隊,明確具體人員,指定一名隊長負責該項工作。三是有活動制度。各單位要制定活動方案,明確目標任務、勸導時間、地點等,做到任務明確,工作落實,形成長效。四是有激勵措施。各單位要根據單位實際,制定推動工作的激勵措施,確保活動取得實效。五是有評價標準。各級明辦要制定活動效果評價標準,每季度進行一次專項測評,市委文明辦將這項活動開展情況列入爭創(chuàng)新一屆省級以上文明單位的主要測評指標。
![]() |
![]() |
責任編輯:陳楠 |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