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wǎng)-福建日報8月14日訊 廣東省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委書記梁某,利用職權篡改其兒子的公務員考試成績,近日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其他6名涉案人員也分別受到黨政紀處分。
就拿此次改分事件來說,梁某的行為可謂膽大包天:招錄其子職位是“量身定做”,職位要求從本科變專科;其子筆試成績由第六改為并列第三;在梁某打招呼后,多名官員為其子面試“開綠燈”。如果不是網(wǎng)友發(fā)現(xiàn)問題爆料,引起有關部門重視,這起利用公權力的舞弊行為將會得逞。
多年來,因公務員福利待遇好、社會地位高等種種原因,引得許多考生競相參加公務員錄用考試。公考不僅是為政府選拔優(yōu)秀人才,更是實現(xiàn)階層流通的重要通道。維護這個通道的順暢,為人們尋求向上流動提供公開、公平、公正的環(huán)境,對維護穩(wěn)定、促進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都起著重要作用。然而,近年來,在一些地方,一些人利用公權力,為了私利,搞“蘿卜招聘”,搞“體檢門”,損害了公考和政府部門的公信力,損害了社會公正,引起民眾不滿。對這種舞弊行為,應當予以嚴厲打擊,以維護公平的競爭環(huán)境,維護人們對公考的信心。
梁某如此膽大妄為,行為極其惡劣,而中山市這次迅速、嚴肅處理相關舞弊人員,其力度也可稱近年來少見。從這些年的報道來看,不少地方對官員利用職權在公考中作弊,往往只是予以糾正了事,連“雙開”都極為罕見,更不用說移交司法機關處理了。事實上,我國刑法第418條規(guī)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招收公務員、學生工作中徇私舞弊,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山市公考改分事件后,不少網(wǎng)民呼吁加大對利用公權力在公務員考試、事業(yè)單位招考中徇私舞弊行為的處罰力度,該刑事處理的,堅決予以刑事處理,以加大違法成本。
值得注意的是,這些年,幾乎所有被曝光的公考和事業(yè)單位招考舞弊案,都是先由網(wǎng)友爆料,才被有關部門查辦的。民眾期盼公務員招錄能夠照進更多陽光,民眾呼喚公務員招錄更加公開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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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