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福建日報8月7日訊 廣受各界關注的廣州擬上漲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一事,近日有了明確說法。廣州市人社局及其下屬的廣州市醫保局表示,2012年9月開始的新居民醫保年度將繼續執行現行居民醫保政策,參保人繼續按現標準繳納居民醫保費,廣州市居民醫保個人繳費部分將不上漲。
廣州此次調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籌資標準,主要涉及未成年人及在校學生、非從業居民和老年居民。面對去年醫保基金一年虧空近2億元的現狀,廣州出臺征求意見稿,擬從今年9月起將個人繳納的醫保費用提高50%—108%。有關部門還稱,在廣州現有的經濟水平下,90%以上的居民可以承受調整后的繳費標準。意見稿一經公布,即遭到當地市民的反對,媒體幾乎與市民站在一起,給予“一邊倒”的報道。結果是,前后不到半個月,官方的態度由“90%可承受”轉為緊急叫停。
近年來,人們通過媒體的報道可以發現,在較短的時間內,政府決策發生戲劇性變化的事情不少。這給我們帶來一個困惑:為何媒體的介入,常常會讓行政決策結果變得如此前后迥異?
在一些地方,由媒體率先造勢,形成一定的社會反響,相關部門隨后雷厲風行地解決問題,幾乎成為近年來熱點事件發展的基本程序。就以廣州這件事來說,在輿論對未成年人、非從業居民、老年居民等群體的一致支持下,對有關部門的一致批評下,廣州市政府緊急叫停上漲新政,我們可以理解為這是當地政府善納民意的舉動。然而,出臺政策前的“90%居民可承受”的結論,與叫停政策給出的理由——“根據《社會保險法》及相關規定,由政府給予補貼”,明顯是矛盾的。也就是說,不管參保對象是否承擔得起,根據目前的法律規定,都不應當上漲相關費用。《社會保險法》明確規定,對城鎮居民基本醫保,未成年人、低收入家庭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等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補貼。就是說,居民醫保作為一項福利、救濟性質的社會保障制度,出現資金缺口應當依法由政府兜底和補貼,而不是迫于輿論壓力,才放棄讓參保人多負擔的舉措。
從近年來發生的政府決策戲劇性變化中,我們不難看出,確保政府部門依法公正行使行政職權,關鍵不在于媒體和公眾的態度,而首先要為行政權立規矩、嚴監管,努力建設法治政府,使行政決策只服從法律、科學和群眾的根本利益,不因外界輿論影響而左右搖擺。換言之,如果沒有為行政權立好規矩、落實監管,實現政府依法決策、科學決策和民主決策,叫停上漲居民醫保個人繳費等行為,只能是個案的、暫時的和表面的;一有機會,違法違規行使行政權的事還會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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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