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圍繞共創全國文明城市開展志愿服務活動。省直各單位每年推出深化志愿服務年度計劃,貫徹落實《全國志愿服務工作測評體系》,組織志愿者參加共建全國文明城市志愿服務行動,開展環境衛生、社區服務、慈善救助、居家養老、無償獻血、交通引導、小區整治、社會公益、搶險救災、大型賽事等志愿服務活動。在《全國城市文明程度指數測評體系》階段,積極開展創“優良秩序、優美環境、優質服務”、“關愛社會、關愛他人、關愛自然”志愿服務活動。
6、積極參與省會各項環境專項治理。要貫徹落實《全國城市文明程度指數測評體系》的指標和內容,積極配合福州市開展環境衛生、公共場所環境、街巷環境、市場環境、小區和社區環境建設、餐飲、飯店環境等專項整治活動,參與開展“文明餐桌行動”,特別要做好拆墻透綠、清理衛生死角、整治辦公大樓、住宅小區環境衛生、打造大樓文明景觀等活動。
7、繼續深化“文明交通行動計劃”。以“關愛生命、文明出行”為主題,抓好文明交通禮儀、安全知識宣傳教育,積極開展“文明交通行動計劃”,維護乘車秩序、開展秩序維護、勸導不文明交通行為,大力倡導“六大文明交通行為”。加大省直單位公務車輛的管理力度,堅決整治酒后駕駛、闖紅燈、超速、超載等違法行為,力創安全、文明、暢通的交通環境。
8、積極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辦實事。各單位要落實《全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測評體系》,在加強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方面每年力爭辦2-3件影響大、作用廣、有實效的實事,開展“關愛未成年人志愿服務‘牽手行動’”、“做一個有道德的人”、“經典誦讀”、“紅歌唱響校園”等活動。
省直文明辦強調:省市共建文明城市工作是一項長期的工作任務,也是省直機關評選文明單位的重要內容之一。近期,每個單位要針對急需所能解決的問題,集中突出開展二、三項重點活動;要克服和改進個別單位參與共建文明城市工作投入不多、行動不力、效果不好等現象。各單位文明辦要認真收集在榕下屬單位共建文明城市工作情況,及時反饋給省直機關文明辦。省直機關文明辦將組織進行抽查,進行點評,并通過多種形式宣傳先進經驗,總結表揚開展好的單位。省直機關將適時召開省市共建文明城市工作推進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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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