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法案”也需要陽光
http://www.caoliu14.com?2012-07-19 16:43? 馬躍峰?來源:人民日報
我來說兩句
公示財產的真實性難以核實。有的干部提拔時“冰清玉潔”,一旦東窗事發,卻能查出大量不明財產。從現有的制度設計看,干部每年都要申報財產,為何貪腐者能瞞報收入來源而不被發現?回到淮安的方案,看似把房產、車輛、投資、存款、債務五類財產情況“一網打盡”,但要厘清這些財產談何容易?單就房產來說,由于城市間信息共享機制尚未建立,外地房產無法查詢。
公布財產還遭到官員或明或暗的抵制。縱使是合法收入,一些干部也怕“廣而告之”引來不必要的麻煩,擔心個人和家庭隱私曝光。而那些“心中有鬼”的官員,當然要想方設法隱匿、轉移隱性收入和非法收入。
在反腐形勢依然嚴峻的今天,民眾對官員財產公開抱有很高期待。正如中央領導一再強調的,逐步推進財產申報和公開制度的落實,是防止干部貪污腐敗的重要措施,也是反腐倡廉最為根本的制度保障?;窗驳母母飫偲鸩?,但其勇氣仍值得鼓掌。相對于一些地方“噤若寒蟬”、“雷聲大雨點小”,淮安在制度設計上向前邁了一步。
公職人員申報并公布家庭財產的法律,被認為是“陽光法案”?!瓣柟夥ò浮北旧硪残枰柟?,需要決策者對公示內容真實性、公開范圍、保障信息安全等進行制度設計,健全個人所得稅申報監管、金融實名審查等信息統計體系,當然,更需要群眾共同參與監督。(馬躍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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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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