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大“畸戀”事件媒體請慎“刨根問底”
http://www.caoliu14.com?2012-07-11 16:16? 鄧昌發?來源:檢察日報
我來說兩句
對一個社會而言,公眾知情權與公民隱私權,都需要保護,女教授的戀愛細節屬隱私無疑,卻顯然不在公眾知情權范疇之內。媒體豈能為了追求眼球效應而侵犯公民隱私?
近日,廈門大學兩位教職員工的戀情被一名當事人在網絡曝光后,因男女雙方年齡和身份差距,被冠以“畸戀”名義,引發廣泛關注。據記者在廈門大學感受,“石老師”(另一名當事人)這個詞,很容易引起師生們的“敏感”。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老師介紹,“目前石老師照常上班?!?7月10日《海峽導報》)
性作為一種基本的人類行為,從來就是獵奇與回避、觀賞與批判交織在一起。或許正因如此,現實中、網絡上,只要與“性”有關的話題,總能成為大家孜孜關注的焦點。媒體在報道性話題時,也屢試不爽地收獲眼球效應。“網曝廈門大學一48歲女教授色誘30歲已婚博士生”經臺灣媒體報道后迅速躥紅大陸,就是又一個例證。
與多數人一樣,筆者起初對這個勁爆消息也表現出“濃厚興趣”,但當當事人對事件細節都“諱莫如深”而網民和媒體仍在窮追猛打時,筆者想提醒媒體應該有所自律和克制了。事實上,“畸戀”一事至今仍停留在“網友曝”層面,諸多事實并不清晰,甚至不能排除發帖者因報復心理而造謠。此語境下,媒體貿然獵奇,豈不正中某些人的下懷?退一步說,即便女教授真的和學生談戀愛,也談不上什么“畸戀”,成年人的愛情,豈能因年齡有所差距就說感情是“畸形”的?
再退一步,作為離異多年的單身女人,既有戀愛的權利,也有正當的性權利,即便教授為了生理需要而與男學生交往,也沒犯法吧?一個巴掌拍不響,在“畸戀”事件中,男主角就真的那么光明磊落嗎?媒體在報道此事時,豈能被網曝者牽著鼻子走,不分青紅皂白就大膽使用“色誘”一詞?
![]() |
![]() |
責任編輯:金婷 |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