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解讀屌絲一詞走紅:從精神勝利到自我矮化
http://www.caoliu14.com?2012-07-10 10:13? ?來源:新周刊
我來說兩句
從歷史上看,自我降格在青年文化中屢見不鮮。
王朔當年的《頑主》是典型的自我降格,“我是流氓我怕誰”,“我乖乖的招誰惹誰了?非繃著塊兒堅挺昂揚的樣子才算好孩子?我不就庸俗點嗎?”
周星馳所引領的無厘頭,“英雄!你放過我吧!”、“讓他殺!”、“就算是一條底褲、一張草紙,都有它的用處”。
小小和賤兔,鬧著笑話、抖著機靈、賺著便宜,賤得真實、娛人娛己,誰也不比誰更高尚。
雖然表現形式不一樣,但國外的青年也不乏自我降格、拒絕“上進”的表現。“垮掉的一代”、花童與嬉皮、Punk與Grunge、下流社會、飛特、草食。
中產階層逐漸消失,上升渠道堵塞,整個社會趨于老齡化,大叔越來越多,年輕人在溝通能力、生活能力、工作意愿、學習意愿、消費意愿等全面下降,對所謂人生的熱情全盤降低,“屌絲”一詞正好用來自嘲。
這不僅僅是精神勝利法,更是對舊精神體系的完全漠視——你的那套,我根本不感興趣。
社會的現實、我們的生存狀態,就在這些載浮載沉的語言當中呈現。避無可避之中,也許真的有傳說中的“屌絲的逆襲”。
很多人覺得屌絲這個詞很粗俗。是的,它的確粗俗,網絡語言本就不是高雅之士的游戲,“妹紙”、“騷年”、“節操”、“菊花”、“黑木耳”,一個比一個不雅。但這用不著大驚小怪。
因為網絡語言是有生命的,而且它們一直在進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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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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