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開展“童心向黨”歌詠活動的通知
http://www.caoliu14.com 2012-07-09 17:14:17 來源:省委文明辦
附件1
“童心向黨”歌詠節目光盤具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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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節目形式
體現中小學生廣泛參與,歌詠節目以合唱為主,獨唱、表演唱、歌伴舞等為輔。
二、節目制作
1.歌詠節目的背板、字幕,要醒目突出“童心向黨”的主題,烘襯歌詠活動的熱烈氛圍。同一臺所有節目的大背景要一致。
2.歌詠節目要顯示福建省××市××文明辦等主辦單位和演出單位的名稱,可在節目開始或結束時出字幕,也可在背板上顯示。
3.歌詠節目可在屏幕設置角標,或以滾動字幕等形式顯示演出單位名稱。可在屏幕下方顯示歌詞。
4.歌詠節目要保證時長和清晰度。時長為20分鐘左右,曲目數量原則上不超過6首,刻錄節目視頻文件采取WMV格式,以確保展播效果。
5.歌詠節目以唱歌為主,演唱聲音真實無假唱,合唱和獨唱節目不得以碟片聲替代真人唱或碟片配音聲蓋過真人唱聲。
6.曲目之間可由主持人報出歌曲名稱、演唱人員,也可用文字推出。不作學校概況介紹、活動背景闡述等。
7.節目錄制效果好,無明顯的鏡頭晃動、界面模糊、音質吵雜、光線過亮或過暗等現象。
三、節目報送
1.請各設區市委文明辦、平潭綜合實驗區黨工委辦公室和省直機關文明辦牽頭負責報送節目的遴選審查、組織攝制并刻錄光盤,每臺節目填寫1份報送表(詳見附件2)并加蓋公章。
2.一臺歌詠節目刻1張光盤,用硬質盒子封裝,同時在外包裝上標注報送單位和演出單位。
3.請各地及時將節目光盤和報送表格寄送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中心。聯系地址:福州市華林路80號省委大院省委文明辦;郵編:350003;聯系人:江化林、陳小真;電話:0591-87844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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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