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7月4日(本網記者 王坤明 實習生 王錦)暑期旅游旺季即將來臨,不少消費者想在這個假期找個地方放松心情。今日上午,福建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發布了今年第5號消費提示,暑期旅游線路和產品眾多,特別是一些針對師生的旅游產品雖然價格較低,但背后或隱藏消費陷阱及安全隱患。游客應根據自身需求慎重選擇,慎簽旅游合同,謹防“低價”陷阱。
選擇合法的旅行社
消費者要注意查看旅行社資質,正規的旅行社應具備工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旅游管理部門頒發的業務經營許可證以及證照的有效期。不要選擇沒有資質的旅行社或旅游網站,避免被“黑中介”“非法旅行社”所騙,以致發生旅游消費糾紛時無處索賠。
注意旅游線路安全
暑期旅游線路和產品眾多,消費者應根據自身需求慎重選擇安全的旅游線路,不要輕易參加新線路探險。家長、老師等要做好對學生和兒童的監護和安全教育。行前可購買相關旅游保險,如選擇購買旅游意外險,做好風險防范。
謹慎簽訂旅游合同
選擇好旅行社、旅游線路后,要認真與旅行社簽好旅游合同,合同的內容應當符合旅行社條例規定,消費者應對合同的條款仔細閱讀,對于一些容易引發糾紛的事項要在合同中明確約定,不妨將種種細節在行程安排表里注明,避免日后因約定不明確而發生糾紛。對于低價旅游產品要慎重,如果價格遠遠低于成本,旅行社必將通過安排游客消費、增加自費景點等來獲取利潤。旅游過程,如果發現強制消費、或超出事先約定的不合理收費,可直接拒絕。
發現問題理性維權
在旅游過程中,消費者應當保存好旅游合同、旅游發票、景點門票、醫療單據等,不要僅憑口頭承諾。在旅游過程中發生旅游服務質量問題或旅游糾紛時,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消費者不可采取過激行動,人為擴大事態或糾紛,不要把旅行社過錯發展為雙方過錯。
若在旅游景點發生糾紛,消費者可直接向當地旅游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投訴。如果已旅行歸來,消費者可到旅行社所在地的旅游質量質監所投訴,也可以選擇向當地消委會投訴或向12315申訴。若遇到分歧較大、協商不成的糾紛時,消費者可直接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依法維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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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