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漏洞如何堵
“信用卡套現亂象,究其原因主要是監管沒有跟上。”一家股份制銀行信用卡中心老總告訴記者,一方面是對銀行發卡管理不嚴,另一方面是受理市場也存在準入過低的問題。“現在的小門小店越來越多,隨便一個個體經營戶都可以申請POS機,這勢必讓刷卡環節的風險成倍增加,比如盜刷、克隆卡、POS機非法套現等。”
“對商戶申請POS機審核寬松,打擊非法套現存在難點,譬如你今天打掉他這個店,他明天照樣可以再去換個申請人、換個地方裝POS機。”這位老總認為,應提高對商戶刷卡準入,譬如要求其必須開立的是法人賬戶而非個體經營賬戶,有正規的財務制度、營業場所、收銀臺等。
福鼎市公安局經偵大隊負責人劉德峰認為,建議銀行進一步完善POS機申辦和監管程序,遏制信用卡套現的源頭。銀行應進一步加強對持卡人和POS機商戶的監控,一旦發現異常情況迅速核實確認,有效避免風險事件發生。一味地堵并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銀行還應不斷推出創新產品,進一步擴大信用卡使用范圍,不斷滿足持卡人的各類正當需求。
劉德峰還特別強調,私下進行的“信用卡套現”、“信用卡代還款”等賺取非正常利潤的交易,不屬于合法行為,因此得不到法律保護,一旦發生問題,損失難以追討,權益難有保障。比如,在中介做代還款交易,特別是在托管卡的過程中,持卡人不能掌握信用卡的還款狀況,一旦非法中介停止支付或者刷取了大量現金逃匿,持卡人將不能及時獲悉信息并償還,就可能被銀行以惡意透支告到法院。屆時,持卡人很可能因涉嫌信用卡詐騙罪而面臨訴訟風險。
相關鏈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違反國家規定,使用銷售點終端機具(POS機)等方法,以虛構交易、虛開價格、現金退貨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情節嚴重的,應當依據刑法第225條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該解釋還規定,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為情節嚴重;500萬元以上的為情節特別嚴重。
![]() |
![]() |
責任編輯:金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