階梯電價“探路”仍需繼續
http://www.caoliu14.com?2012-07-02 09:09? 姜泓冰?來源:人民日報
我來說兩句
一方面,不少地方政府在方案制定過程中,能拿出誠意傾聽民聲、正視民意;另一方面,從媒體到消費者,日漸懂得要“主張”不要“抱怨”,用好聽證會等正常渠道來主張權利。我們看到,“民意質量”在提高,不少消費者不再只是走過場的“聽證帝”,大膽說話、理性主張,甚至出現過沒有一名消費者代表對聽證方案表示完全贊同的情況;我們也看到,“民意地位”在上升,許多地方的最終方案里,吸收了不少民意。最典型的一例,便是居民首檔用電量標準平均覆蓋了近九成百姓的日常需要,高出有關部門最初設計的80%目標。
并不是說,只有不漲價甚至降價才算“尊重民意”。其實,即使是一項利國又利民的方案,群眾也可能會產生疑惑、發生誤解。這種時候,耐心解釋、求得共識也是尊重民意的表現。從這點上說,階梯電價改革從草案、征詢公眾意見到聽證會和方案修改、實施,也是一次吸納群眾智慧、完善公共政策、求得社會共識的過程。公共政策不可能讓全體社會成員、不同利益體都滿意,但必定是維護最大多數民眾根本利益,必定最大程度地考慮民眾的滿意度。
電價改革僅是開始,“上路”后的方案也還需繼續“探路”。但它走過的路也是一個提醒:舉凡涉及民生利益、牽動社會利益格局的改革事項,惟有信任百姓、尊重民意,才能獲得真心擁護,保證政策的順利實施。姜泓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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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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