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令嚴規執行難 擇校費之亂何時休?
http://www.caoliu14.com?2012-06-20 17:14? ?來源:新華時政
我來說兩句
癥結何在?
上有重重禁令,下有種種亂象,為何亂收擇校費問題屢禁不止?這一頑疾的癥結在哪里?只有找到癥結所在,才能對癥下藥,有效遏制。
教育資源分配不均衡
南京師范大學教科院副教授殷飛表示,要從根本上遏制擇校亂收費,必須真正實現教育均衡發展,消除過度擇校現象。如教師、校長定期輪崗流動,熱點高中招生指標分配到初中等,這些舉措對促進教育均衡起到了積極作用。
在一些校長看來,教育資源不均衡引發的過度擇校是禁令執行難的根本原因。南京市一所初中校長說,學校每年收300多個學生,可報名的有1000人左右,現在不讓舉辦各類與升學掛鉤的培訓、考試,怎么選拔人才?只能憑“條子”和收費。“如果不收擇校費,光憑條子,不是更不公平嗎!”
懲罰措施不給力
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基礎教育處副處長曹軼明說,國家出臺治理擇校亂收費的法律法規很多,但從教育部到各省份教育廳都未設專職執法機構。以內蒙古教育廳為例,分管義務教育階段的只有基礎教育處和監察室共10人,面對全區4000多所中小學,況且又沒有執法權力,著實難以監管。而審計部門對學校進行審計時,只審計有賬目的內容,“擇校費”這種隱蔽收費行為“無賬可查”。
南京一位家長說,雖然相關部門出臺了很多禁令,但至今還沒有聽說過哪個校長因為收擇校費而被嚴肅處理,“治理擇校亂收費要動真格,不能總是‘只聽樓梯響,不見人下來’!”
一些教育界人士認為,光憑一紙禁令難以遏制擇校亂收費頑疾,相關部門應出臺違規懲罰措施和配套執法機制,對頂風收取擇校費的學校“動真格”。
“十條禁令抵不上一條懲罰措施。”南京市中小學生學習力培訓中心主任谷力說,從國家、地方出臺的擇校費禁令內容看,往往強調“不準”,卻沒有出臺配套的懲罰措施,自然難以起到監管和約束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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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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