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類試點,政府機關要帶頭開展。導報記者昨日從廈門市市容環衛處獲悉,今年廈門市將在20個小區和機關單位開展生活垃圾分類試點,其中機關單位為首次納入,數量也占到一半(10個)。(5月17日《海峽導報》)
垃圾分類有什么好處、如何實行垃圾分類?也許大多數市民不會直接分類,也不知道該怎么分,也許就不分類了。畢竟囿于意識、知識、視野、分類條件等方面原因,居民對垃圾分類是“只說不做”,不能做到垃圾分類,或者想分不能分。因此有關部門需要向市民們普及垃圾分類知識,提高市民垃圾分類的意識和能力是當務之急。
俗說說,萬事開頭難。垃圾分類在我國畢竟還是新生事務,市民需要有一個從認識到接受的過程,這就需要有關部門加強對市民的教育,例如在學校里對孩子進行環保教育,讓孩子接受到正確處理垃圾的教育,提高分類意識和能力;政府有關部門上門到居民家里指導居民對垃圾進行正確分類等,同時政府部門出臺制度措施,鼓勵市民垃圾分類等,讓垃圾分類走得更遠。
另一方面對垃圾分類箱細化,給市民垃圾分類提供更多的方便,有媒體報道,國外不少發達國家在街頭和社區設置分類垃圾箱細化到玻璃、塑料瓶、塑料瓶蓋等近10種,民眾一眼看過去就知道垃圾該往哪放,就連舊衣服的回收都明確規定回收地點和時間,而對一些家里廢棄的雜物也會告知民眾何時上門回收,這無疑大大方便了民眾,也極大地調動了民眾垃圾分類的積極性。這些成功的經驗我們應該借鑒,垃圾分類在宣傳推廣的同時,還應做后續服務工作,以保證垃圾分類的強有力實施。
其實,許多城市對垃圾分類實行有獎辦法。如在中山市舉行一些活動,居民可按回收的垃圾類型獲取積分,累積到一定分數就可兌換環保袋、太陽能小擺件等環保禮品。開展綠卡積分活動可以調動居民參與垃圾分類的積極性,為城市環保作出應有的貢獻。
垃圾分類知易行難,如果只依靠罰款和行政性強制措施不可能解決有的市民對垃圾不分類的問題。堵不如疏,不妨換一種思路,采取獎勵、引導的辦法,對于垃圾分類的市民進行獎勵,也許能獲得較好的效果,并且比罰款人性化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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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