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執法人員抽查的士運營情況
核心提示
昨日,交通執法部門在全市范圍內突擊檢查出租車是否規范運營。在抽檢的過程中,發現出租車不打表、拒載的情況有所減少,但駕駛員未帶從業資格證、服務監督卡等違規行為依然很多,總共約有90部違規出租車被行政處罰、違規記分以及學習整改。據了解,這樣的突擊檢查每周至少開展一次。 □記者 張君琳 石偉琴 文/圖
市區:的士證件問題多
昨日上午9點15分,記者隨同市交通綜合執法支隊的執法人員來到市區寶洲街,對路過此地的出租車進行隨機抽檢。在抽查的過程中,發現出租車均有正常打表行駛,但其他違規問題凸顯,例如車容車貌較差,服務監督卡已過期等。車牌號為閩CT5772的出租車,駕駛員服務監督卡的有效期為2012年1月19日,已過期三個多月,但仍未更換,且駕駛室內臟而亂。該出租車所屬公司為泉州市出租車有限公司。執法人員對該駕駛員做出了扣1分、停車學習1天的處罰。
10點,執法人員又來到市區南環路隨機抽檢。所屬公司為福建安溪泉安汽車運輸有限公司、車牌號為閩CT3029的出租車,駕駛員的服務監督卡有效期為2011年9月27日,所屬者與當班司機蘇金瑞不一致。此外,司機也未攜帶從業資格證。該司機被扣6分,罰款500元,并且停車學習3天。所屬公司為快捷出租公司、車牌號為閩CT5658的出租車司機沒有攜帶營運證。執法人員表示,他們將進一步調查,如果是沒有辦理營運證的,將按照非法營運車輛進行處罰,處以3萬-5萬元的罰款,如果是司機忘了攜帶營運證,則將被扣1分,停車學習1天。所屬公司為泉州市出租車有限公司、車牌號為閩CTB187的出租車,服務監督卡的所屬者與當班司機不符。最終,該司機被扣1分,停車學習1天。
高鐵站、機場:司機主動打表
10點50分,執法人員又來到高鐵泉州站。車牌號為閩CT1802的出租車,其服務監督卡的所屬者與當班司機不符,執法人員對駕駛員做出了扣1分,停車學習1天的處罰。其他出租車,當有乘客想要搭乘,司機都主動表示打表。
昨日下午,在泉州晉江機場揚招站,交通執法人員向在場候車的乘客分發溫馨提示的小卡片,提醒市民如果遇到不打表、甩客等不文明行為可立即投訴。在采訪中,記者發現,司機基本主動打表。
隨后,記者又隨執法人員到洛江區萬賢路和安吉路交叉路口。所屬公司為泉州市宏泰興出租汽車有限公司、車牌號為閩CT1643的出租車車輛多處受損、生銹,司機未帶服務監督卡,被扣1分、停車學習1天。
![]() |
![]() |
責任編輯:陳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