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總局要求臨過期食品醒目提醒 榕超市鮮見提示
http://www.caoliu14.com?2012-01-31 09:19? ?來源:東南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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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爾瑪花開富貴店,臨期商品銷售專區鮮有人問津
本報訊(見習記者鄭曉華/文 記者劉興/圖)近日,國家工商總局發文要求食品經營者對即將過期食品(即臨界食品)應向消費者作出醒目提示。記者在福州部分超市走訪時發現,少有超市對即將過期食品作出醒目提示。部分超市甚至將臨界食品與普通商品搭配著銷售。
昨日,記者走訪了福州沃爾瑪、永輝、家樂福、藍天等超市發現,多數超市沒有成立一些專門的區域銷售臨過期食品,部分超市雖設立了“臨期商品專柜”,但卻少人問津。
一些超市有針對臨界食品設置了專柜,但記者在產品外包裝上并沒有看到非常醒目的提示。
還有一些超市將臨界食品與正常商品捆綁銷售,記者在東街口附近一家超市的奶制品區看到,三瓶捆綁包裝的某品牌酸奶,其中兩瓶的生產日期為今年1月7日,距保質期還有3天,而另外一瓶的生產日期為1月24日。而捆綁銷售酸奶包裝上僅僅貼有促銷標志,并未見到“臨過期”提醒。
“其實臨界食品單獨進行銷售操作起來有一定難度。”一位超市的相關負責人坦言,對于臨界產品,超市會采取一定折價,但是如果賣場里同一種商品因生產日期不同而價格不一樣,操作起來也是一件比較麻煩的事,“畢竟使用的是同一種條形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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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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