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表彰2009—2011年度省級文明城市
文明村鎮、文明單位的決定
福建日報12月23日訊 2009年以來,全省各地各部門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實施《海峽西岸經濟區發展規劃》,圍繞“先行先試、加快轉變、民生優先、黨建科學”的總體要求,統籌推進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建設以及生態文明建設和黨的建設,文明城市、文明村鎮、文明行業、文明單位等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在鞏固中發展、在創新中提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進一步加強,保障民生更加有力,社會風氣更加良好,文化環境更加健康,人民群眾文明素質和社會文明程度不斷提升,為全面完成“十一五”目標任務、實現“十二五”發展良好開局,推動福建科學發展跨越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思想保證、精神動力和社會環境。
最近,中央文明委表彰了第三批全國文明城市、文明村鎮、文明單位,廈門市榮獲全國文明城市“三連冠”,福州市首次榮獲全國文明城市榮譽稱號,還有一批村鎮、單位榮獲全國文明村鎮、文明單位榮譽稱號。在精神文明創建活動中,我省一大批城市、村鎮、單位成績突出,為激發全社會參與創建活動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推動精神文明建設深入開展,省委、省政府研究決定,授予三明市等31個市、縣(區)為第三屆省級文明城市(縣城、城區)稱號,授予福州市鼓樓區洪山鎮等242個村鎮為第十一屆省級文明村鎮稱號,授予中共福建省委辦公廳等2248個單位(學校、社區、風景旅游區和設區的市行業)為第十一屆省級文明單位稱號。
希望受表彰的城市、村鎮和單位珍惜榮譽,發揚成績,再接再厲,在我省經濟社會發展中著力先行、當好表率。各地各部門和廣大干部群眾要崇尚先進、學習先進,大力弘揚“愛國愛鄉、海納百川、樂善好施、敢拼會贏”的福建精神,凝心聚力謀發展,先行先試求突破,轉變方式促跨越,在更高起點上推進福建科學發展跨越發展,為建設更加優美更加和諧更加幸福的福建而努力奮斗。
附件
福建省2009—2011年度省級文明城市文明村鎮、文明單位名單
一、文明城市(縣城、城區)(31個)
設區市(5個):三明市、泉州市、漳州市、龍巖市、莆田市
縣級市(7個):晉江市、石獅市、福清市、永安市、邵武市、長樂市、南安市
縣城(3個):清流縣、閩侯縣、古田縣
城區(16個):廈門市思明區、廈門市湖里區、福州市鼓樓區、泉州市鯉城區、福州市臺江區、福州市晉安區、廈門市集美區、廈門市海滄區、泉州市豐澤區、莆田市涵江區、廈門市同安區、龍巖市新羅區、三明市梅列區、漳州市薌城區、莆田市城廂區、泉州市洛江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