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區法院少年審判庭庭長詹紅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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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譽檔案
2008年6月,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授予詹紅荔“全省少年審判工作先進個人”。
2008年11月,福建省政法委、福建高院、福建省人民檢察院和福建省公安廳、司法廳、婦聯授予詹紅荔“福建省優秀女法官”稱號。
2010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授予詹紅荔“全國優秀法官”稱號;福建高院授予詹紅荔“全省十佳法官”稱號;福建高院為詹紅荔記個人一等功。
2011年2月,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全國“巾幗建功”活動領導小組授予詹紅荔全國“巾幗建功”標兵稱號。
2011年5月,中宣部、司法部授予詹紅荔“2006-2010年全國法制宣傳教育先進個人”稱號。
2011年6月,中央政法委授予詹紅荔“全國政法系統優秀黨員干警”稱號。
2011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授予詹紅荔“全國模范法官”稱號。
詹紅荔,女,1963年出生,中共黨員,1979年參加工作,1984年調到法院工作,現任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區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少年審判庭庭長。
從事法院工作27年來,尤其是從事少年審判工作9年來,現在的她正處于事業的巔峰和榮譽的海洋。
論事業,她9年來審理近500 起未成年人案件,涉及1140多名少年犯,無一重審,無一錯案,無一投訴,無一上訪。目前,轄區內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已由9年前的每年57件,下降到了去年的18件。經她判處非監禁刑的680多名少年犯,重新犯罪率不到3%。
論榮譽,短短兩三年時間里,她以令人炫目的速度囊括“福建省五一勞動獎章”、“福建省道德模范”、“福建省優秀共產黨員”、“全國優秀法官”、“全國模范法官”、“全國政法系統優秀黨員干警”、“全國道德模范提名獎”等大大小小數十項榮譽,榮立個人一等功,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福建省委先后專門作出向詹紅荔學習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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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